2011年5月15日星期日

《南方人物周刊》有关刘萍竞选报道被禁上网(图)

(维权网信息员张法报道)511是《南方人物周刊》在各大报刊零售网点上摊的日子,但周刊散发几小时后,决策层即接到有关部门的内部通知:有关刘萍竞选的报道不准上网。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南方人物周刊》人员讲,此期周刊有一篇关于江西省新余市女工刘萍竞选渝水区人大代表的追踪报道,文章标题为《女工刘萍,我要竞选人大代表》。而上级明确指示:这篇报道不准上网,并称对于选举的事上面是有规定的,不是想报道就能报道的。

今年51516日两天,是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投票日,公民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人依法进行竞选,但遭遇到重重阻力不说,目前3人都无法与外界联系。

公民依法参与基层选举,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行政干预都是在亵渎法律的尊严与神圣。

附:《南方人物周刊》有关刘萍的报道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