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7月12日,临沂市罗庄区矿区商场张怀义、王善美、胡遵刚、孙梅、张建霞、雷焕梅、徐瑞忠、陈纪海等八位劳动者为维护劳动者的权利,再次来到罗庄区法院要求立案。该法院一再拒绝受理,也不说明理由。于是,他们打出“我们要立案”的标语,希望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和媒体的关注。
2011年5月10日,该矿区商场八位劳动者向临沂市罗庄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责令矿区商场支付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至今的取暖费;独生子女补贴;带薪年休假工资;住房补贴;并支付社会保险金。但该劳动仲裁委员会置之不理。他们依法向罗庄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该法院也置之不理,把维权的劳动者逼得走投无路。
值得一提的是,2008年初,该商场遭遇了拆迁。按规定先安置职工就业,再进行拆迁。但该单位领导与政府官员勾结,将安置职工就业的名额私自分配给关系人,而本单位劳动者却无一得到安置,并强逼本单位劳动者签订解除劳动的协议。
有许多劳动者顶不住单位领导的压力,只得签署协议,解除劳动关系走人。但张怀义、王善美、胡遵刚、孙梅、张建霞、雷焕梅、徐瑞忠、陈纪海等八位职工顶住压力,坚持维权。但维权的道路很艰辛。希望社会各界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