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3日星期二

成都警方刑事案件不调查忙着帮“拆迁”(图)

(维权网信息员张勇报道)99日上午十点多钟,陈兴志(电话15008205135)及其亲友十多人,到机头镇派出所询问案件的侦破情况 (详情“是拆迁方雇凶杀人,还是治安不好?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09/blog-post_06.html) ,他们到了派出所,一个值班的女警官说:她对这个事情不知情,当陈兴志他们要求见所领导时,女民警说,领导和派出所的其他警力都去“果园村”协助但地政府“拆迁”去了。无奈,他们只得去武侯区公安分局要求立案侦查,武侯区刑警大队一位姓陈的领导接待了他们,并表示:刑警大队要介入此案,并要求他们将鉴定结果和监控录像提交给他们。

据成都市锦江区机头镇市民陈兴志称:其实之前他们已经找过武侯区公安局,但未获公安局接待。
  
据陈兴志介绍:201192晚上1028分凶杀案件发生后,陈兴志先生当即打电话报警,后经多次投诉催促,警察在案发后2小时才来陈先生家做笔录,之后陈先生又多次去派出所请求立案侦查,但一直被推诿。
  
97,陈先生一家人再次找到派出所,要求做伤情鉴定,迫于无奈,派出所才不得不为陈先生出具了证明,并指定到“四川鼎诚司法鉴定所(下称“鉴定所”)去做伤情鉴定。
  
陈先生来到“鉴定所”,“鉴定所”当时对陈先生和伤口进行了拍照,丈量尺寸,记录了缝的针数,并收取了陈先生提供的医院病历,告诉陈先生:中秋节后出结果,让他们回去等候结果。
  
913,陈先生致电“鉴定所”,“鉴定所”让陈先生在提供医院的“病情证明”陈先生立即又将“病情证明”传真给了“鉴定所”,下午3点左右,陈先生从“鉴定所”拿到鉴定结论,鉴定结果为:“轻伤”。他们将在今天把鉴定结论和监控录像按照“武侯刑大”的要求提供给他们。
 
当地市民们认为:从这起案件案发后报警,警方迟迟不出警,出警后不进行现场勘查,至今警方也没有主动到被害人家调取当时的监控录像来看,这起事件很可能与他们的拆迁有关,是否是涉拆官员或者单位指使人做的很难说,即使不是,警方的消极办案,是导致当地治安如此混乱的重要原因。

还有群众说:刑事案件发生以后,报警警察迟迟不去现场,去了后仅仅做一个简单的笔录,显然当地派出所处理刑事案件太过草率,而且时隔几天还没有做出是否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并报上级部门更显得没道理。
  
刑事案件发生后,警方不主动让被害人去做“伤情鉴定”,不勘测现场,不积极追查凶手,而对于他们不该参与的“拆迁”事件,却倾巢而出,显然搞错了自己的职责所在。

九日到派出所

案发当时的伤口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