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5日星期三

公民合法上访被打残,控告三年无果(图)

(维权网信息员赵荣报道)10月5日,本网信息员接到辽宁鞍山钢铁集团被买断工龄职工的投诉,揭露企业强行买断工龄,截访人殴打上访民众的事件。 

辽宁省鞍山钢铁集团的部分职工被非法强行“买断工龄”。2001年,孙克(鞍钢房产,工伤职工)、董富强(鞍钢房产,爱人下岗)、陈辉(鞍钢实业,在单位受到惊吓患得精神病)、陈杰(鞍钢实业,买断前离异带小孩的女职工)等人开始逐级上访。2003年鞍钢出台了新的买断返回文件,这些被非法买断工龄的职工本可以按照规定重返工作岗位,但在原单位领导各种推诿、敷衍、阻扰下,他们却无法重新工作,工作权就这样被硬生生的剥夺了。

公民合法维权上访,遭驻京办截访人员的暴力摧残

2008年1月29日晚18点30分左右,辽宁省鞍山市驻京办的领导邹旭东(驻京办付主任)、王启刚(立山法院)等数十人,在北京市民政接济中心(马家楼派出所院内),对上京维权上访人员进行殴打。

邹旭东把孙克从大客车上骗下来,王启刚等10余人二话不说就开始对孙克进行拳打脚踢,造成孙克肋骨骨折、头部受伤、身体多处受伤。陈辉因要上前阻止,被韩旭(警察)在车上一顿毒打。

经《北京盛法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孙克为轻伤,陈辉为轻微伤(精神病加重后经市精神病院和市残联联合鉴定为精神二级残)。

孙克说:我们29人去北京上访,被送到马家楼派出所,派出所就有责任保护上访人员的人身安全。而鞍山截访人员殴打访民的事就发生在马家楼派出所内,就发生在警察的眼皮之下,警察竟然置之不理,难道我们上访就欠打?上访是国家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力,难道鞍山市已经独立于中国之外?

律师:鞍山市政府驻京办人员对孙克、陈辉殴打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依据《刑法》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对行凶者应该依法惩治。

孙克:快三年了,我们多次往返北京公安部、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要求立案。马家楼派出所答复已经立案了,却不给《立案通知书》。我们索要《立案通知书》时,办案干警竟然说:“给你们了”。 天啦!!我们哪见到什么《立案通知书》啊?这纯粹是把我们老百姓当猴耍啊!

孙 克 电话:0412——8101734
陈 杰 电话:13214129127


受伤的孙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