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的10月8日,挪威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将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颁给中国著名异议作家、《零八宪章》发起人之一刘晓波先生。这是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对刘晓波长期践行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坚持独立写作,致力于推进中国和平民主转型、改善中国人权状况、参与起草和发起《零八宪章》的最具公信力的肯定与褒奖。《零八宪章》被称为中国的人权宣言和民主纲领,迄今为止已有近13000名中国各界公民参加联署。所以,2010年度的诺贝尔和平奖也是对长期以来高扬普世价值旗帜,不屈不挠,争取自由民主,捍卫人权的中国公民群体的肯定与褒奖。这既是刘晓波先生的荣耀,也是中华民族的荣光。
然而,令人愤慨的是:时隔一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刘晓波先生仍然被关押在辽宁省的锦州监狱。就连他的妻子刘霞女士也仿佛人间蒸发,杳无音讯。据美联社报道,诺贝尔委员会秘书长伦德斯塔(Geir Lundestad)表示,在诺贝尔和平奖的历史上,刘霞作为获奖者妻子的遭遇史无前例,也令人遗憾,诺贝尔委员会也对刘晓波的境遇感到担忧,因为自从去年底以来,该委员会没有收到任何有关刘晓波的新消息。中国是现今世界上唯一的一个将以争取自由与和平为志业的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当作“罪犯”关押在监狱中的国家。这对于一个自我标榜“爱好和平”、“尊重和保障人权”、“正以令人瞩目的方式崛起的大国”实在是极大的讽刺!
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组在今年年初曾分别就刘晓波及其妻子刘霞的案件出具意见书,要求中国政府释放刘晓波,停止软禁刘霞。关于刘晓波、刘霞案件的意见书分别为15/2011号和16/2011号。意见书介绍了刘晓波及刘霞的个人情况及目前遭遇后,认为中国政府对刘晓波和刘霞人身自由的剥夺属于任意羁押,要求中国政府释放刘晓波,停止对刘霞的软禁,并对他们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和人权理事会的理事,应恪守《世界人权宣言》和国际人权公约,落实联合国有关机构提出的合理意见。
当此刘晓波博士荣获诺贝尔和平奖周年之际,维权网特提出以下呼吁:
一、立即释放刘晓波,恢复其人身自由和各项公民权利;
二、立即恢复刘霞的人身自由和通讯自由,确保她的人身安全和与家人亲友团聚的权利;
三、立即停止打压《零八宪章》联署人和民主维权人士,无条件释放王荔蕻、倪玉兰、梁海怡、朱虞夫、谭作人、郭泉、杨天水、刘贤斌、陈卫、丁矛、左晓环、吴乐宝等人;
四、废除 《刑法》105条第二款(“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废止以言治罪,切实保障公民的言论表达自由、出版自由、信息传播自由和舆论监督权。
维权网
2011年10月5日
然而,令人愤慨的是:时隔一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刘晓波先生仍然被关押在辽宁省的锦州监狱。就连他的妻子刘霞女士也仿佛人间蒸发,杳无音讯。据美联社报道,诺贝尔委员会秘书长伦德斯塔(Geir Lundestad)表示,在诺贝尔和平奖的历史上,刘霞作为获奖者妻子的遭遇史无前例,也令人遗憾,诺贝尔委员会也对刘晓波的境遇感到担忧,因为自从去年底以来,该委员会没有收到任何有关刘晓波的新消息。中国是现今世界上唯一的一个将以争取自由与和平为志业的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当作“罪犯”关押在监狱中的国家。这对于一个自我标榜“爱好和平”、“尊重和保障人权”、“正以令人瞩目的方式崛起的大国”实在是极大的讽刺!
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组在今年年初曾分别就刘晓波及其妻子刘霞的案件出具意见书,要求中国政府释放刘晓波,停止软禁刘霞。关于刘晓波、刘霞案件的意见书分别为15/2011号和16/2011号。意见书介绍了刘晓波及刘霞的个人情况及目前遭遇后,认为中国政府对刘晓波和刘霞人身自由的剥夺属于任意羁押,要求中国政府释放刘晓波,停止对刘霞的软禁,并对他们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和人权理事会的理事,应恪守《世界人权宣言》和国际人权公约,落实联合国有关机构提出的合理意见。
当此刘晓波博士荣获诺贝尔和平奖周年之际,维权网特提出以下呼吁:
一、立即释放刘晓波,恢复其人身自由和各项公民权利;
二、立即恢复刘霞的人身自由和通讯自由,确保她的人身安全和与家人亲友团聚的权利;
三、立即停止打压《零八宪章》联署人和民主维权人士,无条件释放王荔蕻、倪玉兰、梁海怡、朱虞夫、谭作人、郭泉、杨天水、刘贤斌、陈卫、丁矛、左晓环、吴乐宝等人;
四、废除 《刑法》105条第二款(“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废止以言治罪,切实保障公民的言论表达自由、出版自由、信息传播自由和舆论监督权。
维权网
2011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