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日星期日

贵阳对越参战老兵杨启荣维权成功获赔12万(图)

(维权网信息员张勇报道)927日对越战老兵杨启荣与“贵州省建二公司”签定协议,领到120330元的优抚待遇。杨启荣经过多年努力终于维权成功

据知情人介绍:杨启荣1982年退伍后被安排到贵州省建二公司,于1994年下岗至今,后一直上访申诉未果。今年七月,政府工作人员回复他;“你是有工作单位的,不属重点优抚对象,应找本单位”。

随后杨启荣拿着《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贵州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强烈要求单位领导按第三条“被优抚对象的生活不得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执行。

当时单位领导对他说这是政府的事,应找政府。杨启荣当即反驳道:条例第五条有一句,企业事业单位应依法履行各自责任和义务。我是企业员工所以只能由企业按条例解决。

最后单位派工会主席和杨战友一道去市民政局咨询,民政局回答:“因杨是你单位职工,杨今天的处境是单位造成的所以只能由本单位解决,如杨无工作则由政府解决”。

回到单位后双方就“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展开拉锯式谈判。最后单位说我们只能以“平均消费支出和可支配收入二者相加除二后取其平均数执行。如你不同意可向法院起诉”,杨说''贵阳地区是以可支配收入作为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因法院判案就是以此为依据,另外服兵役的家属享受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也是以居民可支配收入为依据。但单位拒绝按此执行。

杨启荣一气之下开车将单位大门堵住,并冲进会场扔给领导们一打越战照片 (上面有烈士牺牲的场景有作战场景还有一大片的烈士墓)并说“你们向法院起诉吧”。

经过杨启荣的不懈努力,单位终于同意按“可支配收入”计算,并从2004101日起计发.同时双方约定按2010年贵阳居民可支配收入计算,之前不减,之后不加,双方画押支付款项。通过本网的持续关注和杨启荣的不懈努力,最后此事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