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2011年10月2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南通拆迁受害人张亮送达了《行政复议申请受理通知书》([2011]苏行复第177号),明确告知“本机关决定予以受理。”这表明张亮不服南通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而向省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已获受理。
张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东大街122号的房屋,早在2003年就划入了拆迁范围。张亮对此一无所知,南通市拆迁管理部门也没有公告。为此,张亮要求南通市人民政府予以信息公开。其中要求公开该地区“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但南通市人民政府却未予公开,也不说明如何理由。张亮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在此之前,张亮经常被拆迁方骚扰,其房屋也被拆迁方偷拆,现在还有一半未拆除,四面通风,不能住人。张亮得知省政府已经受理他的行政复议申请,更增添了他的维权决心。
张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东大街122号的房屋,早在2003年就划入了拆迁范围。张亮对此一无所知,南通市拆迁管理部门也没有公告。为此,张亮要求南通市人民政府予以信息公开。其中要求公开该地区“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但南通市人民政府却未予公开,也不说明如何理由。张亮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在此之前,张亮经常被拆迁方骚扰,其房屋也被拆迁方偷拆,现在还有一半未拆除,四面通风,不能住人。张亮得知省政府已经受理他的行政复议申请,更增添了他的维权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