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2011年11月11日,山东省单县单城镇北关57岁的老汉贾千向单县人民检察院提交控告函,控告县长穆杰、县公安局长李勇宏、县信访局长施林倩和商贸协会会长刘军涉嫌非法拘禁罪,请县检察院依法追究四位被控告人的刑事责任。
上述四位被控告人自2011年8月19日起,将贾千关入黑监狱,进行非法搜身,翻包检查,搜走贾千的身份证、手机、控诉材料等物品,分组看管,连上厕所都有两三个人直接跟着,夜晚将房门上锁,期间不断变换关押地点,从单县民兵训练基地到白云宾馆410房间、科信宾馆401房间等多处。
县长穆杰等四位被控告人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违法限制贾千的人身自由达8天之久。其行为已严重侵犯了贾千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构成了非法拘禁罪,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贾千请求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侦察,依法追究上述四位被控告人的刑事责任。
据悉,同时向单县人民检察提起控告的受害人还有郭娜和陈效兰。她们被关黑监狱达23天,期间不断变换关押地点。其黑监狱场所为:单县民兵训练基地、太阳雨太阳能仓库、单县林业局放蜂基地、丽都宾馆、单县四君子皮革厂、艾琪山药厂等多处。
单县多位黑监狱受害人,已经收集了充足的证据,连同控告信一并寄给了单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