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6日星期日

四川上访维权代表罗兴权案开庭(图)

 
(维权网信息员黄晓敏报道)113日上午,四川成都市青白江区上访维权代表罗兴权被以“聚众赌博罪”拘留提起行政诉讼一案在青白江区法院开庭,律师认为该案是典型的构陷性选择执法,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罗兴权今年43岁,原是四川成都红旗油厂一名普通工人。上个世纪末因企业转制变成无业市民,嫁到临近的大同镇五里村成为当地落户的一个村民。

20085月四川汶川地震后,青白江政府以在大同镇五里村兴建“地震灾民安置点”为由,开始统征和拆迁罗兴权所在的三个村社的耕地和自有住房。事后,村民发现政府的举措完全是欺骗,实际上所征的土地大多用来搞“金华工业园区”开发。所以,被欺骗、被强征的村民团结起来拒绝执行。此后,在大同镇五里村等地爆发反抗警察驱赶和抓捕村民的零星活动。由于遭到村民频繁反抗,政府认为有罗兴权在背后的鼓动和唆使,因而视罗兴权等人为“拆迁钉子户”。

20087月,罗兴权等多人结伴去北京上访,回来后遭到青白江信访部门官员的威胁恐吓,并限制了其人身自由。

20097月,罗兴权再次去北京国家信访局反映地方政府的违法占地等一些列问题,遣送回来后遭到更加严厉的威胁和自由限制。

201188下午,罗兴权在青白江窄巷子“和谐”茶楼和朋友聚会聊天,青白江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红阳派出所警察突然出现,以“聚众赌博罪”将罗兴权抓捕,先做出行政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823再次做出刑事拘留新决定。现关押在青白江区看守所。

事后,罗兴权等家人对此处罚决定强烈不满,就分局的治安拘留合法性适用程序等提出异议,并提起行政诉讼。当日青白江法院公开开庭,在没有罗兴权出庭的情况下,青白江公安分局(法制科科长等)作为被告,进行了走程序的法庭审理调查、质证和辩论,经过控辩双方针锋相对的据法力争。

担任本案代理律师的四川境内著名人权活动者冉彤先生对此审理表达出三个观点:第一,被告列举的很多证据非常有问题,假证、孤证和刻意制作的痕迹非常普遍;第二,合议庭成员基本态度和语言倾向性非常明显,从开始到最后完全袒护被告的政府一边;第三,案件扑朔迷离是典型的构陷性选择执法过程,对于审理会有客观公正的结果并不抱有任何思念,但是愿意奉陪青白江法院打第一场在青白江属于第一列的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官司,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地位。同时,也为代理人罗兴权进入刑事诉讼准备新一轮的开庭前的全面工作。

同时,当日整个庭审现场情绪亢奋神经紧张,来自家属、朋友和同村居民等旁听人员多达20多人,会场一度出现争吵和喧哗的自说场面,法官对此数次高举法槌加以制止。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审理,合议庭做出择日宣判的草率收场。最后结果如何,本网将会继续做深入追踪报道。

被告青白江公安分局



旁听的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