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日星期五

独立参选人王成:居住杭州六年,却没有选民资格


(维权网信息员林剑报道)121,独立参选人、杭州律师王成被杭州市滨江区选举机构排除在选民范围之外,他因无法得到选民证而没有选民资格,也就无法继续参选。

王成是湖北人,在杭州工作、生活已经六年,杭州市滨江区却不把王成登记为选民。在中国特有的户籍制度下,人们到户籍地之外的地方工作、生活,就会出现人户分离,就成为流动人口,给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外来人口的权益常常得不到保障。在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的情况下,人户分离已成为普遍现象。按照选举法规定,选民既可以在户籍地,也可以在工作、居住的非户籍地参加选举。

浙江省的选举法实施细则要求,流动人口只有在现居住地满一年,才有选民资格。但所谓现居住地如何界定,是指市、县,还是乡镇、街道或村庄,法律则无明确界定。王成在杭州居住已经有六年,不到一年前他从杭州西湖区搬到了滨江区。这次,滨江区选举机构就以他没有在滨江区居住满一年为由,不把他登记为选民。对此,王成认为,法律规定的所谓现居住地,不应理解为仅仅是城市中的一个区,而应是一个城市,他在杭州已经工作、生活了六年,应该具有这个城市的选民资格。但是,由于法律对所谓现居住地没有明确界定,在实施中只能由官吏任意解释。目前,王成已向滨江区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正等待答复。

此前,王成曾代理江西新余独立参选人李思华的选举维权案。在王成到江西新余取证时,在当地遭到不明身份人员的殴打,此事至今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