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5日星期一

“链子门”当事人严文汉到锦江区法院控诉锦江分局不作为(图)

(维权网信息员汪毓婷报道)今日(12月5日)上午10点,曾经因在2009年2月23日成都中院门前,对拉横幅喊号抗议民众进行拍照采访而被判刑的严文汉等四人,来到锦江法院行政诉讼立案庭,就五年前他等三人的房屋被数十名身份不明的人采用暴力推毁,而锦江分局合江亭派出所至今无所作为未能破案,也不给受害者一个明确合理的答复一事,向锦江法院提起控告。

接待严文汉等四人的是法院法官许女士等二人。她审阅了诉状内容和被诉讼对象的组织代码等应具备的手续,回答了严文汉等人提出的几个具体问题,并就何时答复、怎么答复、可能会是怎样的结果,简答了严文汉等受害人的疑问。最后承诺将在七个工作日内用电话通知严文汉结果,但表示绝不提供文字的公函回复。不过因她多次说需要领导最后决定和拍板刺激了严文汉等四人,随后严文汉便不停地追问她:“我国、我们四川到底是法治还是人治?”在座的其它三位工作人员脸色难看都沉默不语,眼神吃惊似乎是第一次遇见这样敢和她们较劲,并提出如此敏感问题的弱势群体。

在说好最后期限是本月12日之前明确答复后,严文汉等四人离开锦江法院。关于严文汉作为“链子门”受害者之一进行的行政诉讼案最后的结果,本通讯员将会做继续追踪报道。

法院立案厅

严文汉控告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