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5日星期四

上海访民北京抗议最高人民法院不作为(图)


(维权网信息员方芳报道)2012年3月31日,来自上海的69位访民,代表上海1060名访民向最高法院请愿,在北京永定门前拉起“我要立案,捍卫法律,还我诉权”的横幅,抗议最高人民法院不作为,对他们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的恶劣行为。

近几年,由于上海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违法行政、司法腐败等违法侵权行为的泛滥,受害人依法起诉,法律规定7天受理的案子,上海市三级法院收到起诉书后在长达几年和数月内,既不受理,又不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造成大量的访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2条第3款“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做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或者起诉”的规定,自2011年12月起,上海访民先后有1060人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321个案件,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他们的一审案件,但几个月过去了,最高院收到他们的诉状后既不立案,也没做出裁定,更没有给出合理的答复。

2012年3月29日上午9点正,按照惯例(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四)上海访民一行69名访民代表,带着有1060名访民签名的请愿书和递交到最高法的321个案例,第四次来到北京市东交民巷29号中国最高法院门口请愿,要求最高法院对上海市三级法院违反、践踏法律行为进行督察。同时请求最高法院捍卫法律,保障访民诉权,依法受理他们的起诉。

访民们万万没有想到,他们千里迢迢赶到北京寻求救助,却被早已等候在此的上海市政府截访办工作人员和北京警方抓获,将他们强行塞进等候在旁边的两辆公交车,带往九敬庄非法关押近8个小时。

3月31日,愤怒的访民们在北京永定门前拉起“我要立案,捍卫法律,还我诉权”的横幅,抗议最高人民法院不作为和北京警方违法关押访民的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