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0日,海丰县城东镇龙山村低保户口李荣辉开始动工用空心砖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围建一米围墙,结果政府相关人员告知其宅基地已经不是他的,说在1995年已经由海丰县二环路工程指挥部城东指挥所卖给其他人了。自己的宅基地,竟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卖掉。经过李荣辉的多方了解,1995年海丰县人民政府委托城东镇政府在二环路二侧征地,在未与他协商征地的情况下,再由海丰县二环路工程指挥部转卖给海丰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工程公司再转手卖出,并由海丰县二环路工程指挥部城东指挥所出具所谓的安置证明书。
李荣辉说,现我已搭起了铁皮屋并居住二年,近日海丰县城东镇政府强迫、威胁我搬离,去年年尾在我熟睡的时候,两个大汉将我门窗砸碎,直到我大声求救两人才离去。城东镇政府则三番四次来找我,并扬言说:“如果不搬离,将会强制拆除建筑”。
1986年10月15日 ,海丰县城东镇龙山村低保户口李荣辉所在的龙山村生产队按照村庄和集镇的规划配套统一给本村村民建设住宅用地,当时经村民大会讨论、海丰县城东乡龙山村民委会研究,决定将位于虎山脚(土名)其四至为:东至本村荒地,南至李学如北墙,西至汤木新东墙,北至虎仃村荒地,面积117平方米的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宅基地分配给其所有并使用至今,当年有立书面的契约。并由龙山村村长:李木顺,干部:李小慈、李海平,代表:李佛深、李兆梨、李汉流及海丰县城东乡龙山村民委员会出具契约(见附件),还收了李荣辉地价款819元。
现海丰县二环路工程指挥与海丰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已不见踪影,而且查不到任何其所谓的公司踪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