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5日星期五

辽宁访民刘丽被劳动教养一年(图)


被劳教的刘丽
(维权网信息员关小令报道)本网信息员今日获悉,家住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的访民刘丽,于54日下午14许,前往先农坛派出所追问她案情时,被地方多名截访警察扑上前将她抓走后,失去音信。通过本网多方调查,获知她已被劳动教养一年,被送进了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中,执行劳动教养。


据辽宁丹东市访民宋玉洁说,524日上午,辽宁马三家监狱一位负责人打电话给她说,访民刘丽已被劳动教养一年,现已送到马三家监狱执行劳教,因要通知刘丽亲属,刘丽不告诉,只说告诉你(指刘玉洁)一下就行了。

访民宋玉洁说,刘丽不愿让家人知道,因她母亲去世了,父亲已73岁,且身体残疾,又疾病缠身,这是她不愿让父亲着急上火,又解决不了问题。

访民宋玉洁又叙说了刘丽被抓经过:“54日上午,和我在一起的刘丽到国家信访局上访时,打电话到北京先农坛派出所,询问她的案件处理情况,先农坛派出所回答说要她下午去,访民刘丽直接说,她怕地方再将她抓回去,但先农坛派出所说,他们抓你,你可报110。于是,刘丽就在下午近2点钟,刚走近派出所门前,就被守候的地方公安扑上来将她抓住带走,随后下落不明,我打电话给她家里人,家人说还不知道刘丽在北京被抓。刘丽很早就对我讲,地方公安早就说要劳教她,她说为了讨公道,不怕政府报复,刘丽至今未谈婚论嫁,就是早有心理准备,今年中央有‘十八大会议’, 全国各地很多访民都担心被政府非法劳教,我们很为刘丽担心被报复劳教一事终成事实,我们也随时都被遭政府同样报复的可能,只能面对吧。

附:刘丽上访控诉信

刘丽 女 汉族  住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

我出生在农村,父母都是以种田为生的农民,由于父母常年患病,使原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20038月常年患病的母亲又患上了不治之症,为了减轻疾病给母亲带来的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和折磨,不得不以父母仅有的一处住房作抵押借高利贷为母亲治病,结果母亲于20055月因医治无效离开了我们。

为了偿还高利贷我和父亲不得不节衣缩食,可是微薄的收入还是还不清高利贷,欠债越积越多,2007年正月十五百年不遇的暴风雪压漏了我们简陋的房屋,屋外下着大雪,屋里面却下着小雪,冻的我和父亲瑟瑟发抖,却无钱修缮,只能简单的自己修布,那时吃饱和穿暖不生病是我最奢望的事情了,拥有健康的人体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

200810月中旬我患上了重感冒肺炎却无钱到医院就医,只能在寒冷的家中养病,父亲看着我的病情加重只能干着急,却没有办法,200811月初已经68岁的父亲,老无所养、老无所依的父亲看着我生病,在邻居的介绍下找了一份为沈阳市苏家屯八一镇政府推煤和煤灰的工作,月工资只有700元钱,不供吃住,每天工作24个小时,2009112日晚1930分许,父亲回家吃过晚饭后,骑着自行车在返回上班的途中被从身后驶来的不明车辆撞晕,没有目击证人,肇事司机逃逸,父亲在半晕半迷糊的情况下(父亲被车辆撞得衣衫不整,头破血流)推着被撞坏的自行车,磕磕绊绊的步行到了锅炉房,父亲的工友张师傅见状,及时的通知了我和用人单位(八一镇政府)。我带着家里仅有的120元钱和用人单位八一镇政府锅炉房的两位领导把我父亲送到沈阳市苏家屯中心医院救治,用人单位八一镇政府的两位领导把我父亲送到医院就走掉了,经医院检查父亲脑于蛛网膜下腔出血,情况十分危急,是好心的邻居帮我筹集并交纳了检查费用和住院押金,这样父亲才住进了重症监护室得以及时救治,113日早上医院给我下达了请补交10000元的催款单,这笔催款对于已经负债累累、债台高筑的我来说无异是天文数字。

我拿着催款单找到了用人单位八一镇政府法人白镇长,我恳求白镇长对自己的员工负责,我又以父亲是在上班的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14(6)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为由求借这10000元救命款,白镇长以我父亲是临时工,回家吃饭是擅自离岗违反镇政府供暖期间聘用锅炉工合同书上规定的锅炉房24小时不准离人为由。我父亲上班途中发生的车祸与镇政府无任何关系,镇政府不会死慈善机关,没有借钱给我这个义务被拒之门外,我筹借不到这笔救命款,父亲只能就面临终止治疗出院回家,就这样我被逼无奈之下,我把父亲的不幸遭遇讲述给了辽宁电视台“正在行动”栏目组,“正在行动”栏目记者跟踪做了采访,由于我没筹借到这笔钱,父亲的伤势严重,耳朵出血的情况下于116日早上被迫出院。

我父亲在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八一镇政府的人没有一个人到医院探视面对记者的镜头,八一镇政府的蒋主任经白镇长的同意,出于人道主义精神答应一次性只能借给我2000元给我父亲治病,八一镇政府锅炉房两位领导于2009123日给我父亲送来了10斤面、一桶油、还有一盒桔子和一盒苹果。200933日辽宁电视台都市频道“正在行动”栏目把这件事情曝光。2009116日父亲出院至18日这三天时间我没筹借到这救命钱,118日是中国的传统节日“小年”家家户户都是喜气洋洋的欢度节日,我却为了筹集父亲的救命钱心急如焚,家中没有一件值钱的东西可以变卖了,我只有把我自己卖了才能就我的父亲,于是傍晚我拿起了笔和纸写了30多张“卖人启示”,我冒着刺骨的寒风吧这些广告粘贴在辽宁的省会沈阳市的大大小小的街上,就这样我于2009119日接受了华商晨报的记者采访,2009120日标题为“41岁女儿、卖己救父”不可取的报道,刊登在华商晨报A5版面上,我清楚的知道任何一个人都没有借给我钱的义务,卖自己救父是无奈之举是下策中的上策,我卖救父亲不可取,难道政府对聘用的临时工见死不救的行为救可取么?

为了让父亲能及时得到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从2009211日起我到沈阳市苏家屯区人事局替父亲申请工伤认定,人事局以国家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八一镇政府聘用锅炉工没到人是局备案为由,属于非法用工不受理个人申请,并建议我走信访程序,200925日我到苏家屯区信访局提起诉求,我要求八一镇政府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非法用工一次性赔偿办法给我父亲办理工伤,苏家屯区信访局答复我是八一镇政府聘用锅炉工没有在人事局备案非法用工我父亲给镇政府烧锅炉打的是黑工,我打工和镇政府用工都是双方自愿行为,对此所有责任后果都应该自负。

我要求苏家屯区信访局给我出具书面材料,可信访局拒绝给我出局书面材料,我又多次去信访局,信访局却拒绝接待我。2009417日我向苏家屯去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替我父亲依法维权,苏家屯法律援助中心说需要村里、镇里开具导致我家贫困的证明,因为村里、镇里都知道我要控告的是镇政府所以拒绝给我开证明,使我得不到法律援助,父亲在上班的路上遭遇车祸所导致的一切责任后果都落在我的肩上,父亲的伤势由于得不到及时的救助,经常是头痛、头晕,200967日经常头痛头晕的父亲又将头部摔伤,头皮裂开了一寸长的扣子,因为没钱我自己找来针和线把父亲的头皮缝了3针,用创可贴把伤口贴住,第二天我借到钱带父亲到卫生所做了伤口消毒换药并注射了抗破伤风针,这样父亲才得以好转。

2009914,因沈阳市苏家屯区八一镇政府非法用工和工伤认定一事,我在依法维权无路的情况下和同学李文到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在国家信访局大院内被沈阳市驻京办事处工作组盖宏以商谈解决我父亲工伤认定为有将我们诱骗到了一辆面包车上,我们便失去了人身自由,丧失了人权,就这样被他们绑架到了车上。车在行驶的途中,我要下车去厕所,其中两个人抓住我的头发不停的破口大骂,对我们拳打脚踢,还威胁我们如果再来北京上访就把我们抓起来坐牢,这两个人把我们打伤打晕后,被劫持到一个不知名的地方,有人把我抱起来换乘另外一伙人的面包车,就这样我们就被地方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八一镇的人和派出所的民警把我们接回原籍我父亲的住处。回来好之后我向北京110和辽宁110报了警,我被软禁两天后逃到了医院住院治疗,治疗了84天,20091221日我又来到了北京先农坛派出所报案,接受了北京警方与沈阳驻京办事处工作组协调,建议沈阳驻京工作组盖宏让我回原籍沈阳苏家屯区信访局找姓过的一个局长协商解决,可是我回到原籍找了多次,根本找不到郭局长,就这样化作泡影,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无任何经济来源却有着应尽的义务和偿还债务的责任,在被他们打完之后头部至今还留下了后遗症,经常头痛头晕有时候眼睛看不清楚却没钱治疗,只能一面维权一面养病,度日如年今后的日子不知如何度过,因为政府有着凌驾于法律的特权,中国的法律形同虚设,我依法维权的希望越来越渺茫,不知何日出头。

综上,请求上级行政机关去查处,支持其投诉的请求为盼。

申诉人:刘丽
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