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日星期四

大队书记逼残疾访民“证明”不上访,才“保证”其人身安全(图)

(维权网信息员夏飞石报道)本网信息员近日获悉:2012年4月2日与4月5日,新疆博乐市达勒特镇哈日莫墩村身为中国共产党大队书记的王发琪先生为了维稳需要,逼迫村里残疾访民姜志林写“证明”。只要姜志林听从王发琪的吩咐,不上访不上网发布有关上访的消息,就“保证”姜志林的人身安全,指保证各级公安机关及群众不来找姜志林的任何麻烦,而且,每个月1号还可以得到生活费1500元人民币。

而所谓不上访,不上网发布有关上访的消息的具体要求是,不准离开博乐市,不准到北京去。就算不是上访,去旅游也不行。

换而言之,如果残疾访民姜志林不听书记王发琪的话,没有做到要求,继续上访告状,上网发布有关上访的消息;那么,姜志林的人身安全没有保障,不仅要面临劳教或坐牢的痛苦,还要面临死亡的危险。因为此前,在3月12日,博乐市公安局法制科长刘荣军曾来到残疾访民姜志林被关的“黑监狱” (达勒特镇哈日莫墩后村文化室)与姜志林协调谈话。因协调不成,刘荣军将姜志林殴打一顿,临走时还扬言说:以后不听话,老上访,往外面打电话发消息,就挖个坑,活埋了他。

为了人身安全有保障,无助的残疾访民姜志林只得在大队书记王发琪逼迫下,于4月2日写下一份像是黑社会给目击证人封口费的“证明”。并要求书记王发琪,于4月5日也写一份保证他人身安全的“保证书”。

之后,姜志林从被关的“黑监狱” (达勒特镇哈日莫墩后村文化室)获释回家。从2012年3月7日开始被关“黑监狱”至4月5日,姜志林一共失去自由29天。(对姜志林被关黑监狱之事,维权网有详细报道。)

残疾访民姜志林:1356862435
哈日莫墩村大队党支部书记王发琪电话:13399098788

图1:书记王发琪亲笔写的保证书
图2:残疾访民姜志林写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