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5日星期一

部分维权人士致国家公安部的公开信

维权网编者:近年来,全国各地的上访维权人士在维权的过程中,大部分都受到各种打压和迫害。监控、软禁、酷刑、拘留、强迫失踪、劳教甚至于被判刑,这已成为一种常态。为了依法维护公民的生存权、人身自由权、信访权、言论自由权、游行示威权等公民权利,各地部分维权人士决定将于72正式向国家公安部递交公开信,以敦促中国人权状况的改善和依法保障人权。

附:致国家公安部的公开信

我们是来自各地的上访维权人员,今天到这里来递交此信的人,大部分因为上访维权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处罚,行政拘留处罚。另一些人也曾在上访维权过程中,被公安等部门非法拘押,绑架,人身和财产受到严重的侵害。

近二十年不断蔓延膨胀的官僚腐败,吞噬我们的财产,家园,土地和工作。让我们失去了维持正常生活的基础,踏上了上访维权之路。

我们曾期望公安等司法部门恪尽职守,主持公道,保护我们的权利,但是一些公安部门则与加害者合谋,让我们获罪入狱,闭口噤声。让加害者有罪不罚,欠债不还。或是放任加害者擅设私牢,对我们进行任意拘押和绑架。以此假造稳定的局面,掩盖加害者的罪责。法律成了公安等司法部门设在陷阱上的诱饵,我们依法维权,却身陷囹圄。加害者则在公安等司法部门的庇护下,逍遥法外,升官晋职。

在对公安等司法部门失去信任之后。我们曾希望通过游行示威,通过网络,表示我们的抗议,向社会揭示我们的遭遇和处境。公安部门却以维稳为借口,将我们一次次的拒之门外,拒绝依法受理,批准我们的游行示威申请,将我们发布在网络上的消息,反复的删除和屏蔽。并寻找借口,将申请游行示威和在网络上发布消息的人判处重罚。

法律规定,限制人身自由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首先要证明自己的执法资格,出示证件。同时说明理由,告知涉嫌的犯罪行为,并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结案归档。

新公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也将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作为重要的内容,表明“要加大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力度。

但是在实际中,上访维权人员已经成为不受法律保护的群体。上访维权被一些公安等政府部门视为破坏稳定的违法行为,公安等政府部门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和需要,不经任何法定的程序,无需说明任何理由,用黑社会的手段,对上访维权人员进行非法拘押,绑架,投入私牢。非法拘押,绑架上访维权人员的行为可以不受追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在所谓的敏感时间,敏感地点,上访维权人员在大街上行走,在饭馆里吃饭,在车站候车,与朋友相聚,寻医诊病,参加旁听,参观世博会等展览,在爱民月,开放日报名参观劳教所,按照中国的传统,给一些领导人祝贺节日,平和的向有关部门递交申请书和上访资料,都被视为扰乱秩序的违法行为,受到监视,非法拘押或处罚。

随着敏感时间,敏感地点的不断增多,扩大。随着维稳人员的庞杂,上访维权人员受到的打压也不断的频繁和肆虐。

2011129,国际人权日前夕,北京至少有9人被警察,联防等人软禁在家,以禁止他们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递交申请,表达诉求。今年两会期间,北京至少有16人受到各种形式的软禁。自2011年国际人权日至今,有人因为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递交参加《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申请书,两会期间出门办事,410旁听法院宣判,413开放日参观劳教所,四次受到非法拘禁,在此起间,有人曾7次被软禁在家。

413,北京司法机关开放日,7人曾报名参观北京女子劳教所,女子劳教所登记身份证后,进行了举报。一位曾在北京女子劳教所服刑九个月,受到过虐待和酷刑的上访维权人员,在411失踪,14日才与朋友联系,在此期间,被不明身份的人从北京绑架,关押在地点不明的房屋内,14日早晨送回原籍,得到自由。在被绑架期间,人身和财产受到严重的侵害,报案后,两地公安迟迟不予立案,至今没有侦破。在开放日的当天,一位在北京女子劳教所服刑二十三个月,也受到过虐待和酷刑的维权人员,被北京的五个警察,保安等人,挡在住所的院内约10个小时,禁止其出门参观,直到下午4点,劳教所的参观活动结束,警察等人才撤离。有两人参观了劳教所后,在421,被抓至久敬庄,被当地公安信访部门用车送回原籍,路上被打被抢,一人曾在2011年除夕夜,到温家宝总理的住所拜年祝福,当夜被警察抓到派出所受到训诫处罚,421被抓回原籍后,当地公安部门,没有因为他参观劳教所给予处罚,而是旧案重审,以其4个月前给温家宝总理拜年为由,在428判处他劳动教养一年,另一位被同时带回原籍的人,被公安部门严格控制,禁止其六四前来京。

两会期间的35,一位老人来北京上访,被当地驻京办和信访部门抓入北京一处出租的房屋内,不让出门治病,拖至12日才送医院,因病情恶化,第二天去逝。

一些上访维权人员因为抗议警察的非法拘押,绑架,维护人身自由的权利,与警察发生冲突和对抗,获罪入狱。北京的倪玉兰,因为维权,与警察发生冲突和矛盾,三次入狱,至今夫妇两人还关在监狱里。另一位因抗议警察的辱骂和绑架,砸毁派出所,两次被判处劳动教养。

非法拘押,绑架上访维权人员,在拘押和绑架期间对其进行虐待和欺辱,是一些公安部门寻找借口,转移和激化矛盾。掩盖加害者的罪责,打压受害人的重要手段。

中共十八大即将在北京召开,对于十八大的召开,我们没有期待,只有恐惧和担忧,基于“两会,世博会,北京司法机关开放日的经验,我们担心公安等政府部门以及雇佣的闲杂人员,继续肆意的剥夺和侵害我们的人身自由和安全,并使一些人蒙冤入狱,饱受牢狱之苦。

希望公安部能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手段,责成各地公安警察在十八大期间,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特别是新公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尊重保护我们的人权,在十八大期间,严禁公安部门非法限制上访维权人员的人身自由,对于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报警,应及时立案,侦破,追究。以此保证我们的自由和安全。

要求公安部派遣专门的督查组,对各地公安,信访等政府部门,非法拘押,绑架上访维权人员,造成严重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案件,进行调查和追究,对因为与公安机关的冲突和对抗,导致上访维权人员被判刑罚,劳动教养的案件进行复查,查明案件的起因,警察的非法行为,并追究警察的违法的责任。

要求公安部责成各级公安部门,尊重宪法中赋予公民的游行示威权利,依照《国家集会,游行,示威法》,受理和批准上访维权人员提出的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以此作为执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有力措施,保障上访维权人员的表达权。

最后,希望公安部能认真负责的对待我们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责成各地公安部门在今后的维稳工作中,特别是在十八大期间,依法保障上访维权人员的自由和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本的途经是公安等政府部门保障人权,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而不是掩耳盗铃,在两会十八大期间,让成百上千的警察,站在广场和北京的大街上,守株待兔,等着搜查,抓捕那些来京上访的人,或是把他们软禁在家,投进私牢和监狱,以此粉饰太平和人权。这种做法只能是扬汤止沸,使上访维权的人越来越多。

201272

 后附:相关案件。

 注明:上述内容仅为草稿,上访维权人员等可继续补充和修改,成稿后在72递交公安部,并询问答复。希望上访维权人员继续提供相关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