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民郑建慧说,他们(稳控办)首先问我在北京参加访民示威抗议活动是谁组织的, 我回答说就是我自愿参加的,
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街道办的同主任说:解决问题还没有遇到包公,目前是做十八大前的稳控工作。
郑建慧的儿子尹航因欠费半个月前被赶出医院。这位同主任说:“为了18大,现在可以找天津安定医院做工作不让尹航出院”
同主任又说:我这个包公官儿太小,左右不了上面。
郑建慧说:因前期造假,原来解决问题的人没有办法再谈了,市级领导面对我手里的证据,无言以对。他们从来不谈谁来解决问题,谁该对此案负责。
4月5日,天津访民郑建慧因13岁的儿子在学校受到暴力伤害一案,法院枉法判决做假案,检察院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再次前往天津市检察院抗议。
访民郑建慧控告的是一起校园暴力案件,且被告学校应负全责的案件。案件审理中天津两个司法鉴定造假,病情的会诊结果造假。虽然判原告郑建慧胜诉,法院是在原告爱子还在“待诊”, 仍需要继续医治的情况下,枉法一次性结案,致使爱子没有后期治疗费。为此郑建慧以新的证据“精神分裂症”的诊断证明,向天津市检察院申请抗诉。
2004年4月19日天津市检察院立案了(以立案决定书为证),同时也向天津市检察院申请做司法鉴定。天津市检察院没给做鉴定,于2004年5月10日对此案终止审查(终止审查决定书为证)。三个月后的8月18日,司法部《司法部司鉴中心【2004】精鉴字第272号(Q)》鉴定,纠正了天津的两个错误鉴定,郑建慧以新的证据,依照《民诉法》第185条、179条第一款规定向天津市检察院再次提出抗诉,但天津市检察院以政法委不同意为由至今不予立案。
现在原告尹航仍在住院,并拖欠医院医疗费十五万多元。法院枉法判决,检察院不作为。尹航因拖欠医疗费而得不到应有的治疗。
2005年因欠医疗费医院停止治疗,监护人郑建慧曾在街头乞讨,为儿筹集药费(天津每日新报报道)。
法院枉法判决,迫害残疾儿童,检察院不履行监督职责,使13岁儿童受害,维权12年没有结果,中国的法律在腐败权力的运作下,老百姓得不到公平正义而深受其害。
访民郑建慧说,为了中央十八大召开, 地方政府为了控制上访,
限制访民行动, 用这种有违法律的行为来保障十八大召开, 这样的党代会有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