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6日星期五

天津访民郑建慧参加抗议政法委被稳控办调查


(维权网信息员关小令报道)75上午, 天津市访民郑建慧因于723日两天连续在北京与全国访民一起参加向中央政法委的示威抗议活动,受到天津地方政府稳控办的调查。
访民郑建慧说,他们(稳控办)首先问我在北京参加访民示威抗议活动是谁组织的, 我回答说就是我自愿参加的, 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街道办的同主任说:解决问题还没有遇到包公,目前是做十八大前的稳控工作。

郑建慧的儿子尹航因欠费半个月前被赶出医院。这位同主任说:“为了18大,现在可以找天津安定医院做工作不让尹航出院”

同主任又说:我这个包公官儿太小,左右不了上面。

郑建慧说:因前期造假,原来解决问题的人没有办法再谈了,市级领导面对我手里的证据,无言以对。他们从来不谈谁来解决问题,谁该对此案负责。

45,天津访民郑建慧因13岁的儿子在学校受到暴力伤害一案,法院枉法判决做假案,检察院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再次前往天津市检察院抗议。
    
访民郑建慧控告的是一起校园暴力案件,且被告学校应负全责的案件。案件审理中天津两个司法鉴定造假,病情的会诊结果造假。虽然判原告郑建慧胜诉,法院是在原告爱子还在“待诊”, 仍需要继续医治的情况下,枉法一次性结案,致使爱子没有后期治疗费。为此郑建慧以新的证据“精神分裂症”的诊断证明,向天津市检察院申请抗诉。
   
 2004419天津市检察院立案了(以立案决定书为证),同时也向天津市检察院申请做司法鉴定。天津市检察院没给做鉴定,于2004510对此案终止审查(终止审查决定书为证)。三个月后的818,司法部《司法部司鉴中心【2004】精鉴字第272号(Q)》鉴定,纠正了天津的两个错误鉴定,郑建慧以新的证据,依照《民诉法》第185条、179条第一款规定向天津市检察院再次提出抗诉,但天津市检察院以政法委不同意为由至今不予立案。
    
现在原告尹航仍在住院,并拖欠医院医疗费十五万多元。法院枉法判决,检察院不作为。尹航因拖欠医疗费而得不到应有的治疗。
     
2005年因欠医疗费医院停止治疗,监护人郑建慧曾在街头乞讨,为儿筹集药费(天津每日新报报道)。
    
法院枉法判决,迫害残疾儿童,检察院不履行监督职责,使13岁儿童受害,维权12年没有结果,中国的法律在腐败权力的运作下,老百姓得不到公平正义而深受其害。

访民郑建慧说,为了中央十八大召开, 地方政府为了控制上访, 限制访民行动, 用这种有违法律的行为来保障十八大召开, 这样的党代会有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