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乔蕊报道)今天(8月21日),本网信息员获悉:山东临沂王进生、王进勇兄弟俩第22次到临沂市检察院要求检察院依法办案,对他们实名控告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董金伟刑讯逼供并亲手殴打致伤王进勇的事实出具书面受理答复,检察院对他们的控告和诉求还是置之不理,竟然打110报警,临沂市九曲派出所的警察表态:“只要检察院报警,我们就出警”。
据了解:王进勇是山东临沂市政府实施野蛮暴力强拆的众多受害人之一。
2006年12月,王进勇因拒绝“自愿”签订不合理的拆迁协议,遭打击报复被以莫须有的“涉嫌行贿”罪关押在临沂看守所257天,期间遭到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董金伟八天八夜的刑讯逼供并亲手将他殴打致伤。
为讨回自己的合法权益和严惩滥用职权的不法分子,6年来王进生、王进勇兄弟俩不断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兰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董金伟刑讯逼供的不法行为。
因董金伟是临沂市政府实施暴力拆迁的“执行者”,有临沂市政府这个强有力的“保护伞”,王进生、王进勇6年来2000多封投诉举报信和亲自到有关部门实名举报控告都毫无结果。
2012年8月15日,王进勇与其哥哥王进生第22次到检察院要求依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以下2条规定给他们出具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对采用走访形式举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指派二名以上工作人员在专门场所接待,……
第四十七条 答复可以采取口头、书面或者其他适当的方式进行。口头答复的,应当制作答复笔录,载明答复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及答复内容、举报人对答复的意见等。书面答复的,应当制作答复函。……
检察院接待人员对他们的合理诉求还是置之不理。无奈,他们在远离办公区域拉起上书“ 控告董金伟刑讯逼供证据确凿!”;“强烈要求王沛学处长依法办案!”;“请求张振中检察长主持正义!”的横幅表示抗议。
不一会,临沂市九曲派出所的警察赶到现场,声称是接到检察院报案,将他们兄弟2人带到九区派出所。
对此,王进生在托人转给本网的投诉材料中表示:临沂市检察院竟然对我们“要求依法办案”的诉求采取“报警”方式来掩盖自己“拒绝依法办案”的错误,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临沂市九曲派出所的人民警察,明明知道我们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法规,竟然表态:只要检察院报警,我们就出警驱赶你们!
尊敬温家宝总理一再强调:让人民活得更加有尊严!
而我们作为中国人民中的一员,连最起码的诉求都遭检察官和人民警察的粗暴践踏,还有丝毫的尊严可谈吗?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警察如此联手粗暴地对待老百姓的正当诉求,是公然侵犯公民信访权、示威权与监督权、
王进生电话:1865395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