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晨晓报道)7月20日傍晚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家渡派出所在没有任何手续对崔福芳做完笔录后,强行将崔福芳非法囚禁在成山路388号成山宾馆。7月27日 崔福芳因服装生意无奈向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和周家渡政法委书记苏晓华做出“十八大结束前不去北京”等承诺,7月31日 崔福芳被解禁回家,然而,她并没有因此获得自由,每天仍然被周家渡当局派出的人员24小时严密看守。
崔福芳被囚禁在租住的10号楼内 |
据了解,7月28日下午 周家渡政法委书记苏晓华到成山宾馆对崔福芳 女士说:“十八大比以前任何时候都重要,今天跟你谈这个事情也只为保护自己的权益(有录音摄像为准)”。崔福芳 女士说大家都是为了自己的权益,苏晓华说:“你从宾馆出去后,我们会每天24小时看护你,不影响你日常生活。”崔福芳被迫说可以,于是得以回家。
然而,8月21日 浦东新区金场街道党工委书记赵卫安,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王华等人,突然不准崔福芳出门,包括不准看病、不准买菜、不准倒垃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崔福芳于7月27日出于被迫向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周家渡街道政法委书记苏晓华做出承诺:“十八大结束前不去北京等”,周家渡街道政法委书记苏晓华也做出承诺:在这段时间里不影响你日常生活,我们会24小时看护你。崔福芳讲:“监视我、你们有权、但你们违法(录音录像为准)。”然而,上海政府并没有遵守承诺,严重干扰了崔福芳本人及邻里们的正常生活。
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以“监视居住”的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将其囚禁在室内,一个遭受非法囚禁的人在不受法律监督的“家庭监狱”,比一个关押在拘留所或监狱的犯人处境更糟,他们的人身安全及公民权利得不到任何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