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1日星期五

北京异见人士王小宁十年刑满深夜被警方送回家中




(维权网信息员亦然报道)本网获悉,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获刑十年的北京异见人士王小宁,于831日凌晨420被警方送回家中。

据王小宁的妻子俞陵女士在电话中说,本来一家人准备8点半到监狱接王小宁出狱,但她和儿子昨夜被警方带走被强制在派出所滞留一夜。夜12点左右警察到监狱接王小宁,后又返回派出所,然后将王小宁及在派出所等待的妻、子一起送回家中,此时是凌晨420分。

由于王小宁刚刚出狱不方便接受采访,并且还有两年的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期。但俞陵女士对外界的关注表示感谢,称王小宁的精神很好,回到家中能与亲人团聚很高兴。其中谈到王小宁的头发全白了,令人心生酸楚。

王小宁因在网上发表政论文章于20029月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随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