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林志钢居住在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街道办事处刘家冲居委会。他最近以独立竞选人身份竞争开福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他所属的选区为开福区第23选区。
12日,林志钢把推荐表送到伍家岭街道选举办事处,那里的工作人员外出了,通过手机联系,对方要他把推荐表交到刘家冲居委会的刘书记。很快,林志刚把事情办妥。
13日下午,伍家岭街道选举办事处的程英给林志钢打手机,对林志钢说,经审查,你不符合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的条件、不能成为代表初步候选人。林志钢要求程英说明理由,程英解释说,“我们到派出所去进行了调查,那里的警察认为你不拥护共产党;另一方面,推荐你的十一人中,有三人属于流动人口,虽然住在本选区但他们没有登记,没有在我们选区取得选民资格。”林志钢说“你口头通知不能代表组织,你要给一个书面的文件。”程英说明天上午你到我的办公室去取。
14日上午,林志钢赶到伍家岭街道选举办事处,在417办公室,程英请示开福区选举委员会负责人,得到的答复是,没有书面的答复。
开福区选举委员会以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的候选人不拥护共产党而不公告其为代表初步候选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开福区选举委员会以联名推荐人不足十人而不公告林志钢为代表初步候选人,是有法律依据的。问题是,开福区选举委员会应该做的事没做,是造成推荐无效的根本原因。该宣传的他不宣传,该动员的他不动员,该开的会他不开,结果不只是百姓选民对选举常识不懂,就是很多官员选民、知识分子选民对选举常识也不懂。另一方面,林志钢领表时,程英没有向他说明注意事项,林志钢交表时,中共的居委会书记也没有当场审核。是这些选举工作人员不懂选举常识呢、还是他们故意让林志钢出错呢?从1949年中共掌权后的1979年恢复选举到今天三十几年了,官方和民间都对选举“似懂非懂”的受益者谁?值得深思,亟待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