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陈华报道)四川省西昌市小庙乡泸川村的陈文英于9月22日到北京上访,被凉山州驻京办截访,至今控制在其住所。驻京办徐主任电话通知西昌政府,陈文英的家人随即受到监控,当地政府还扬言:再上访,就要拆她家的房子,并不准其老公再上班,也不准其兄弟再开车。其家人在当地政府和公安的威逼下,几次三番的打电话骂她。陈文英再次受到惊吓,心脏病又犯了。
2012年5月,西昌市规划建设的“天王大道”工程正式动工。陈文英家的承包地被征用了0.1余亩。但在施工过程中,又被多占了20多个平方。经陈文英与项目经理杨利国协商,杨同意赔偿2000元。2012年6月7日,杨利国打电话叫陈文英去拿钱。当陈文英与其老公李元品到施工现场时,杨利国反悔只给200元。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杨利国就打电话纠集陈维松、周玉彬、王强等10余人到现场,对陈文英、李元品进行暴力殴打。杨利国还叫嚣:“给我打死她,这个工程是市政工程,有市政府撑腰,打死她不负责,承包老板有的是钱!”于是,暴徒们用铁钳猛烈击打陈文英的手部、肩部。陈文英被打得瘫软在地,连声说:我有心脏病,你们不能打我。但暴徒们哪肯善罢甘休,继续暴力殴打,直到派出所的警官和120到达现场。陈文英随即被送往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经诊断为:肥厚非梗阻刑心肌病,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6月9日医院下达病危通知书。6月24日出院,花去医疗费9013.44元。因病情继续恶化,于2012年7月3日再次入住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花去医疗费9378.9元。因病情严重又于2012年8月1日转院至四川华西医院手术治疗,花去医疗费60000元。截止2012年8月22日,陈文英已经支出医疗费79762.38元,加之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损失28800元,共计108562.38元。2012年9月12日,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出具证明,证明陈文英系被打后诱发“肥厚非梗阻型心肌病”。因此,上述医疗费损失,“新农合”认为系被他人打伤诱发的疾病,不予以报销。
案发后,西昌市公安局小庙乡派出所将涉案人员带到派出所进行询问,当晚派出所被100余人围攻,后经派出所请求防暴队到达现场,才没有发生更大的恶性案件。另:参与协调处理纠纷的村干部都被暴力殴打。
2012年6月28日,西昌市公安局小庙派出所委托凉山州定音司法鉴定中心对陈文英的伤进行伤情鉴定,经凉定司鉴【2012】临鉴字739号,鉴定为轻伤。杨利国、陈维松、周玉彬、王强等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凶手至今仍然逍遥法外,没有受到任何追究。更遑论对陈文英10余万医疗费的赔偿。
几个月来,陈文英数次到小庙乡人民政府、小庙乡派出所、西昌市人民政府、政法委、凉山州公安局以及四川省政府上访,均没有得到任何处理。9月22日,陈文英进京上访,刚到北京就被凉山州驻京办截访,至今仍被控制在其临时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