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光宝被打后拍摄 |
据江光宝反映,她因2000年的车祸致伤,法院仅判8400元,因无钱治疗导致双手伤情加重,急需数十万的医疗费,为此她依法提起诉讼,就后期医疗费要求被告支付,可法院不予受理,为此她曾到北京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国家信访局上访,此次因急需将右手手术后的钢板取出,左手臂则要在其后做手术,为解决高昂的手术费用,江光宝分别于2012年4月和9月到法院提交诉状,法院不予受理,有一法官声称,你以前的判决仅8400元,现在提出30多万的医疗费用,不会给你立案的;给你立案对不起前案的法官。10月8日上午8时 许,江光宝到安庆市迎江区法院,要找法院院长要求依法立案,江光宝在法院大厅里等待院长。9时许,江光宝见到法院副院长曹一江,对其称要谈自己案子立案之事,曹一江要江光宝到调解室,并到旁边的立案室找来王业长庭长和夏菲法官。在调解室,面对江光宝的要求立案的请求,曹一江称不会立案,其后夏菲法官要求江光宝就今天的谈话签字,对此,江光宝称问题没处理好不会签字。对江光宝的回答,曹一江大怒说:你不签字就不谈,我不会给你立案的。说着将手中拿着的江光宝的起诉状朝江光宝面前扔过去。对此,江光宝质问曹一江为什么不立案?!闻听此言,曹一江大怒,从桌子一边绕过来,用右手抓江光宝头发,左手臂夹住江光宝的脖子,左手握拳顶住江光宝的右下颌,其后又用左手捏住江光宝的右手腕手术处,江光宝因右手腕及前臂处的钢板尚未取出,感觉剧痛,手发麻,口中喊出:手断了断了。此时,夏菲法官急称:她有老伤,不要打。曹一江这才停手。稍停一会,缓过气来的江光宝要求曹一江送她到医院就医,曹一江再次发怒,又冲上去一手抓江光宝头发,紧捏江光宝内有钢板的右手,将江光宝往墙上撞,江光宝的头因此两次与墙壁接触。他们随即被法官们拉开,在混乱中,江光宝的双手腕又被进来拉人的石柱法官紧紧握住,江光宝痛疼难忍,情急之下咬了石柱的手一口,这才使石柱法官松开双手。
江光宝拨打110报警后,安庆市公安局天后宫派出所警号为:031239、031233号民警来现场。江光宝诉说被曹一江殴打,手腕关节发痛,头晕等。民警问过情况,未作调查记录,后对江光宝说:法院说你身上有老伤,不好带你去医院检查,公、检、法是一家,我们不好说,你自己去协商或者自己到医院检查。
其后,10月10日 江光宝到海军安庆医院治疗,共花费了2000多元医疗费。江光宝就其被迎江区法院副院长曹一江殴打一事,分别到中共迎江区政法委、纪委、组织部投诉,又向迎江区人大常委会和迎江区政协反映,但迄今没有一家予以受理。
江光宝感觉非常的痛苦和不解,当年自己车祸受伤,如果及时支付医疗费用,及时治疗,双手伤情岂能如此严重?治疗费用岂能高昂?正是公安交警和法院的不作为乱作为,导致伤情加重,费用高昂,使小事变成大事,一事变成多事。
附:迎江区法院副院长曹一江故意殴打当事人,党纪国法不容
江光宝因车祸双手腕关节受损伤。前期,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达8万多元,迎江区法院判赔偿义务人赔偿医疗费8400元。后续医疗费,江光宝借款垫付15万多元。已知右手腕关节损伤手术后待取钢板,左手腕关节损伤待手术费又需15万多元。为解决医疗费问题,江光宝2012年9月26日 依法再次起诉,向赔偿义务人索赔。迎江区法院未予受理。2012年10月8日上午 在迎江区法院调解室,当时有立案庭庭长王业长、法官夏菲在场,江光宝要求曹一江副院长说明江光宝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为什么不受理。
争论中,曹一江瞪大眼跑我面前,一手抓我头发,一手殴打我,我从坐椅上挣起,曹一江右手抓我头发,左手紧捏我行术时上钢板的右手手腕将我往墙上撞。我急呼救命。法官夏菲说:别打她,她手做手术上了钢板,曹一江才放手。我要曹一江带我到医院看伤,曹一江大怒,右手抓我头发,左手紧捏我上钢板的右手手腕将我往墙上撞,并说:我早就想打你了。法官石柱以拉我出去为由紧捏我受伤的双手腕,我痛得急不过咬他手一口。我打110报警电话,天后宫派出所警号为:031239、031233号民警来现场。我诉说被曹一江殴打,手腕关节发痛,头晕等。民警问过情况,未作调查记录,后对我说:法院说你身上有老伤,不好带你去医院检查,公、检、法是一家,我们不好说,你自己去协商或者自己到医院检查。
曹一江身为迎江区法院副院长,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起诉条件的案件不受理,还故意殴打因车祸受伤的当事人,剥夺诉权,侵犯人权,其行为党纪国法不容。江光宝要求依法追究曹一江违纪违法责任。
受侵害人:江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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