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赵小明报道)备受各界关注的深圳警官王登朝二审将在今日
担任王登朝二审辩护的律师是李金星和李静林律师,由于此案受到当局的一系列干扰,两位律师日前发出了《关于充分保障王登朝和辩护人诉讼权利以及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要求书》。在要求书中他们介绍了深圳警官王登朝的原委:“2012年3月8日 ,由于筹备在深圳市莲花山公园举行大规模集会纪念孙中山逝世75周年,以传播孙中山的民主意识和宣传自己全民平等社保、全民免费医疗、全民平等养老的民生主张,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三级警员,也是深圳市保安服务公司人防护卫第七部经理的王登朝失去了人身自由。据王登朝所言,他先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进行调查盘问,之后又被宣布以妨碍公务罪立案调查,继而又被罗湖区人民法院以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宣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
对于此案的进展,本网将高度关注,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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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我爸爸”
哭泣的母子警察驱赶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