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0日星期五

安徽张兵环境维权被撤回公诉后,十个月无公正结果




(维权网信息员周维林报道)安徽省庐江县龙桥镇农民张兵,因安徽新中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严重环境污染维权被庐江县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最终两次判刑二年,缓刑三年,被合肥市中级法院两次发回重审,庐江县检察院只得撤回起诉,并获庐江县法院2012717以(2012)年庐江刑初字第00199号刑事裁定书,裁定书裁定准许公诉机关庐江县检察院撤诉 。庐江县检察院则将案件退回庐江县公安局补充侦查,迄今已经有十个月之久,无任何结论,张兵多次到庐江县人民检察院、庐江县公安局询问案件结果,却始终被以“快了”相敷衍。对此,张兵感觉非常的无奈,其有罪无罪就不能有个明确的结论吗?其因环境污染而向媒体投诉,向政府反映就会涉嫌敲诈勒索罪吗?

因为张兵被庐江县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提起公诉一案,根据先刑后民的诉讼原则,庐江县法院于20126月裁定中止审理,自2012717撤回公诉后,张兵就多次向庐江县法院提出恢复民事诉讼审理,张兵并向法院提出由有资质的评估单位对其污染损失进行评估,但被新中远公司代表陶伟拒绝。目前案件没有任何进展。

张兵认为国家有《环境保护法》,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自己作为环境污染的受害者,从20097月遭遇重大污染,为讨个说法,不仅没有获得民事赔偿,反而被庐江县公安局、庐江县人民检察院、庐江县人民法院刑拘、提起公诉、判刑,所幸获得媒体关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最终庐江县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可案件迄今没有结论,难道庐江县公安局就这么一直补充侦查下去?难道民事诉讼案件就这样一直没有进展?就此,张兵希望包括维权网在内的新闻媒体继续予以关注,为环境污染受害者说公道话!

本网相关报道:安徽庐江县张兵污染维权被追究刑事责任案检察院撤诉(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