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贾淑华说:我是2011年10月2日 被行政拘留10天,拘留理由是2011年10月1日 贾淑华在北京中南海周边准备非访时,被北京市公安局当场抓获。2011年10月11日 被送到邯郸劳教所有河北省女子劳教所警车拉走(带手铐)拘留十日劳教时折抵了10天,但没有撤销拘留决定,劳教时间是2011年10月2日 至2013年4月1日 。
我是因为被强迫劳动,每月有两天的减刑规定,加上其他一些规定,减刑了40多天,提前在2月15日 解除劳教,重获自由的。
贾淑华控诉说:在劳教所里她遭到了虐待,被强迫劳动,有病不认真治疗,被关小号等。
就在劳教时的生活状态,贾淑华介绍道:2011年10月11日下午 ,省女子劳教所的警车,喇着警笛,劳教所的干警给我和峰峰的两个信教劳教学院带上手铐、从邯郸拉到省女子劳教所,我分到三队,进队前有队长收身身上不能穿任何衣服。内衣(胸罩)的钢圈全部被剪掉,没收鞋不能有鞋带、外衣全部穿破旧没有任何消毒的劳教服、不穿就会轻者挨骂、扛着挨打蹲禁闭室,警棒电你,队长骂你是平常事,一天早饭玉米粥又稀又生、在食堂我打报告反映给当班小队长、被其她队长添油加醋报劳教所领导,扣帽说我领头闹事,还给其它对对员拉拢要造反。为此事大队长叫我交代情况、在车间师江霞、刘子维把叫到没有人的临时办公室辱骂、罚站、事头就是有把我吃掉、小队长冷眼、训骂经查不是我,我没有蹲小号。
劳教所的厕所、水房都加锁、我被害糖尿不好、实在憋不住只有偷尿到袋子里。
我身体有病、跟不上大队,小分队的队员不能到食堂吃饭,吃凉饭是常事,小队长没有做好小动作,要我和其她小分队队员抗议要吃饭,被骂,为此事我其她有病的对员绝食抗议要去食堂吃饭、被报复,用生饭给我们次,我们要吃热饭、杀和刮放到脑后。饭不够吃、夹生饭是常事。
纸和笔是违禁品、必须有队长看着写、当时交对长保管、投诉的信箱有积极的学员把收、关键是有队长把收。
贾淑华还指控:劳教人员秦学娇、洪燕、参与做假证、给她人加刑期,他们主要采取打小报告、打人、看人、盯人等手段,获取其他劳教人员的信息,并提供给劳教所队长、小队长,做假证让别的犯人加刑,使自己减刑。
贾淑华电话:13722342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