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1日星期三

北京张雪娟诉国务院国资委信息公开案开庭(图)



(维权网信息员田静民报道)中国国旅总公司张雪娟诉国务院国资委信息公开案,于730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张雪娟的两位代理律师是包龙军律师和天理。

法院对原告张雪娟诉求国资委公开中国国旅总公司领导班子2005年以来的薪酬信息公开和国资委信访办工作人员名单的信息公开的两案合并审理。

法庭上原告就国资委应依法公开中国国旅总公司领导班子薪酬和国资委信访办工作人员名单信息公开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一、法庭上原告代理律师包龙军,首先以从北京市工商管理局调取的,关于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和中国国旅总公司是一个单位的证据,否认了被告所说的: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和中国国旅总公司是迁移后的两个单位。

二、原告主张对中国国旅总公司领导班子,自2005年以来的薪酬和国资委信访办工作人员名单,两个信息公开是2013315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的申请。而被告是于2013422给的答复,违反了《信息公开条例》15个工作日给予答复的规定。所以被告的答复不具有合法性、显然真实性不存在。

三、针对被告辩称的中国国旅总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是第三人,薪酬等问题是涉及到个人隐私不予公开。原告及代理律师依法以大量事实指出:中国国旅总公司领导班子是国资委的官员不是第三人,应依法主动公开他们的薪酬,这些不是商业秘密,不涉及个人隐私。而国资委不履行法定职责,没有维护下属企业员工的利益。造成2005年中国国旅总公司的员工工资于2010年仅补发430元,迟到六年。员工创造财富被少数官员占有。

四、《(2013)一中行初字第1175号》案,原告张雪娟于201215在国资委信访办反应问题时被殴打。原告的人身权、人格权被侵害,依法要求国资委公开信访办成员名单,以查凶手。被告辩称:“与生活生产无关”拒绝公开,显然是在袒护凶手。

两案审理,原、被告激烈辩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从理论到事实充分揭露了政府官员腐败。纳税人的纳税钱去向,被公权力披上“合法外衣”而保密,纳税人无权知道。劳动者创造的财富被政府官员剥削,官员可以肆无忌惮的掠夺。员工提出质疑却被暴打,而凶手却逍遥法外。……希望法院公开审理后能公正判决。
参加这次庭审旁听的有天津郑建慧,河南李玉凤、宋合义,辽宁林明杰、王素饿,湖北徐彩虹,湖南李树南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