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7日星期日

倪文华:管理部门纵容野蛮拆迁,黑龙江又发生自焚惨案




据《黑龙江晨报》报道:75830,郑国存因房屋被建设单位私自拆扒而在北安市行政办公中心门前自焚,抢救无效身亡。当地政府认为有关部门在拆迁工作中存在监管不力问题,郑国存房屋被私自拆扒后,有关部门工作不到位,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该文竭尽轻描淡写之能事,只说监管不力,却视而不见监管部门有纵容野蛮拆迁的故意。该文责怪死者郑国存在政府门前有过激行为,同时,又极力表彰当地政府对自焚事件十分重视。事实很清楚,监管部门纵容野蛮拆迁,才是导致自焚惨剧的根本原因。该报不指出问题的性质,其所谓“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只是烟幕弹而已。

发生自焚惨剧,不只是拆迁管理部门监管不力,更严重的是,拆迁管理部门纵容野蛮拆迁,导致拆迁户走投无路,自焚事件才接二连三地发生。

报道称:“2013622,郑国存妻子到信访办上访,反映其中一户房屋被开发建设单位私自拆扒,信访办组织市房屋征收承办中心、北岗派出所、开发建设单位共同接待了郑国存妻子,明确提出了处理意见。一是责成市公安局立即立案调查,处理解决;二是要求开发企业与郑国存妻子协商,最大限度满足其补偿要求;三是劝导郑国存妻子在保证合理补偿要求的情况下,不要提过高补偿要求,争取双方尽快达成回迁安置协议。”关键是,政府一方面称“最大限度满足其补偿要求”;另一方面又称“保证合理补偿要求的情况下,不要提过高补偿要求,争取双方尽快达成回迁安置协议。”其实质是纵容野蛮拆迁。已经强拆了郑国存的房屋,再来谈协议,无异于城下之盟。拆迁管理部门不先处理野蛮拆迁行为,而忙于做“合理补偿”的劝说工作,显然是纵容野蛮拆迁的体现。因为其违法拆迁的成本仅仅是“合理补偿”,而这所谓“合理补偿”原是拆迁方单方面制定的补偿标准,对拆迁方绝对有利。由此可见,由于管理部门的纵容,导致违法成本极其低廉,故野蛮拆迁愈演愈烈。自焚惨剧的时有发生,拆迁管理部门和信访部门难辞其咎!

众所周知,只有在合法拆迁的情况下,才谈得上补偿问题,但在偷拆或者违法拆除民房的情况下,谈不上补偿问题,而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刑事上,构成了故意毁坏公私财产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在行政上,应当追究相关行政部门的法律责任;在民事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予以充分的赔偿,而不是由拆迁方制定的“合理补偿”。补偿与赔偿是二个性质不同的概念,官方媒体将此混为一谈。

中国的拆迁自焚太惨烈了。我恳劝遭遇野蛮拆迁的受害人,再不要像郑国存一样走自焚之路。应当像南通张亮一样走依法维权的道路。

南通张亮遭遇了野蛮拆迁,政府将他家围进了围墙之内,并断水断电。张亮走投无路,向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举报。该局不但不处理,反而发函要求张亮服从拆迁大局。张亮不服,向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倪文华代理,一审获胜。该局上诉,又输。现在,政府为张亮开了围墙门,还修了一条出路。张亮维权的路越走越宽,他表示还要继续依法维权。看来,依法维权才有出路,自焚不足以震慑冷血的政府官员。

 附原文:黑龙江北安市一名男子因房屋被私拆后自焚
2013-07-06 22:51:14  来源:黑龙江晨报  [大中小]

本报讯(记者 肖劲彪)7月5日8时30,郑国存因房屋被建设单位私自拆扒带着汽油来到北安市行政办公中心门前,将汽油泼在身上后点燃,因伤势较重送往哈尔滨抢救无效身亡。北安市认为有关部门在拆迁工作中存在监管不力问题,郑国存房屋被私自拆扒后,有关部门工作不到位,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据北安市市委宣传部通报,75日上午830,郑国存独自1人带着汽油到市行政办公中心门前,在没有任何异常反映情况下,将汽油泼在身上后点燃,行政办公中心保安人员见状立即使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同时通知急救120车救援,随后被送往当地医院救治。
  
事件发生后,850分,北安市委书记姜福主持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郑国存事件处置事宜。会上,成立了由市长黄士伟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金梅、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继海、副市长刘晓彤担任副组长,由宣传部、公安局、住建局、卫生局、信访办组成的郑国存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经查,北安市金辉学府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是北安金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国存系该项目被拆迁人,郑国存持有2户平房,其中一户处在临十二道街位置,面积约38平方米,主要经营饲料和粮油;另一户位于临街房屋的后身,距离临街房屋约3,属土草结构,面积约26平方米,主要用于居住。两户房屋据郑国存本人讲都有房屋产权证照,但至今也没有提供。
  
2013622,郑国存妻子到信访办上访,反映其中一户房屋被开发建设单位私自拆扒,信访办组织市房屋征收承办中心、北岗派出所、开发建设单位共同接待了郑国存妻子,明确提出了处理意见。一是责成市公安局立即立案调查,处理解决;二是要求开发企业与郑国存妻子协商,最大限度满足其补偿要求;三是劝导郑国存妻子在保证合理补偿要求的情况下,不要提过高补偿要求,争取双方尽快达成回迁安置协议。事后,住建局多次与开发单位和郑国存妻子、郑国存哥哥协调解决此事,双方已经接近达成协议意向。74,住建局主管局长再次约郑国存哥哥进行协商,其哥哥称当天没时间,另定时间约谈。75,郑国存便在政府门前出现了过激行为。
  
1630分,郑国存从北安市人民医院转到哈尔滨市区内的黑龙江省医院救治,但由于郑国存伤势过重,于当晚抢救无效身亡。
  
事件发生后,北安市对事件产生的原因进行了认真梳理,发现在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有关部门在拆迁工作中存在监管不力问题;二是郑国存房屋被开发建设单位私自拆扒后,有关部门工作做的还不到位。
  
一是继续开展深入的事件调查工作,待事件调查清楚后,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是要做好郑国存的房屋安置有关事宜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