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7日星期日

杭州土地储备中心抢民产,受害人上访被长期监控




(维权网信息员黄天怒报道)2006年,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照“杭房拆许字2006年第33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在大浒路一带进行拆迁。裘玉梅姐弟位于大浒路2019号的房产不在该拆迁许可证的范围内,所以他们拒绝搬迁。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故意将大浒路2019号的房产写成大浒路205号,向杭州市房产管理局申请裁决。杭州市房产管理局未进行核对,于200745曰作出了“杭房拆裁拱字(200728号”《拆迁纠纷裁决书》,裁决对大浒路2019号的房产进行拆迁。裘玉梅姐弟遂诉至杭州市拱墅区法院,法院于2007424立案。但是,杭州市政府却依据错误的且正在诉讼中的“杭房拆裁拱字(200728号”《拆迁纠纷裁决书》作出了“杭政强拆责拱字(2007)第21号”《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于2007620对裘家大浒路2019号房产进行了暴力强拆。

2010210,杭州市拱墅区法院作出“(2007)拱行初字第23号”《行政判决书》,认为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向被告杭州市房产管理局递交的裁决申请报告中将产权人的房屋列为大浒路2 0号之5,并非产权人实际所有的20号之19。而被告在未经核对,亦未要求第三人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进行更正的情况下,即对大浒路20号之1 9的房屋进行裁决,应属不当。并且,被告于200735受理该裁决申请,却于200745作出了拆迁纠纷裁决书,超过了法定的期限。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决杭房拆裁拱字(200728号《拆迁纠纷裁决书》违法。拱墅区法院回避了一个实质性的问题,即杭房拆许字2006年第33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拆迁的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而大浒路20号之1 9的房屋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尽管如此,杭房拆裁拱字(200728号《拆迁纠纷裁决书》因违法的地方太多,法院即使想包庇它也无法包庇。杭州市房产管理局既未上诉,也没有履行判决。

为此,裘玉梅姐弟多次向杭州市政府反映,告知法院己判决“杭房裁拱字(200728号”《拆迁纠纷裁决书》违法,应依法撤销“杭政强拆责拱字(2007)第21号”《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违法责任,并对已被违法暴力强制拆毁的大浒路2019号合法私有房屋进行赔偿。但是,杭州市政府却置之不理。无奈,裘玉梅姐弟只好省里和中央上访。但是,“人民政府”不但不尊重法律,履行判决,反而多次将裘玉梅数十次跟踪、拦截、毒打、关押、拘留、软禁、蹲黑监狱。

裘玉梅是杭州拱墅区人,但房屋被强拆后,她们一家住到了杭州市西湖区古荡街道。为了防止裘玉梅上访,自2008年以来西湖区政府以维护社会稳定的名义,采取各种违法手段对她进行管、关、控,严重侵犯了她的人身自由权。

主要事实如下:
一、200892,西湖区古荡街道的工作人员在浙江省信访局门口将裘玉梅劫持,并将她押送到西湖区小和山省林科院招待所101室,秘密关押19天。手机和身份证等个人物品被搜走,无法和家人联系,完全失去人身自由。拘禁环境恶劣,墙面潮湿,蚊子到处飞,蟑螂爬到床上来。室内有4个不明身份的女人严加看管,24小时不开门,门外铁门紧锁,由男保安看管。
二、20091月中旬,浙江省两会召开期间,西湖区古荡街道的工作人员就监视她家住所,盯梢跟踪。119日下午,裘玉梅经过环城西路,被西湖区古荡街道的工作人员推倒在地。强行拉上车押回家,并在她家门口派了四个人蹲守,不准她离开住所,连买东西都不让她出去。她报了110,要求警察阻止限止她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但警察却置之不理。
三、20093月,北京召开全国两会,西湖区古荡街道又开始对她住所进行监视。为了摆脱监视,裘玉梅离家外出居住。西湖区有关部门和西湖区古荡街道的领导便到她丈夫单位,甚至以组织的名义胁迫她丈夫让他们进入她家住宅,进行非法搜查。当时她年迈八旬公公婆婆在她家小住,受到了惊吓,严重影响她家的正常生活。西湖区古荡街道的领导还派人对她家住宅日夜监视长达12天,同时也影响了邻居的正常生活。
四、2009920早上,她穿着睡衣刚出家门,被西湖区古荡街道的工作人员和古荡派出所穿着便衣的民警非法绑架至西湖区党校104室。进门后窗帘拉拢,门外铁门紧锁。3个不明身份的女人24小时监管,直到1 01 0日,共计21天。在此期间手机被搜走,不许她走出房间,终日不见阳光,不仅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且身体和精神受到极大的伤害。
五、20091021,裘玉梅向浙江省检察院控申处信访室去举报、控告,要求查处杭州市西湖区古荡街道和西湖区古荡派出所对她非法绑架,非法拘禁的违法行为。浙江省检察院控申处信访室的工作人员拒绝受理,也不作书面答复。20091029,她再次到该院依法填表登记、申诉、举报,却被西湖区公安局古荡街道派出所穿着便衣的民警劫持到西湖区巡特警大队,后遭到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六、2010年国庆临近,杭州市西湖区古荡街道又布置不明身份的人,在9221018长达27天的时间里,在她家所住单元各个通道进行蹲守、监视。
七、2011226日起,裘玉梅家门口又有不明身份的人24小时蹲守、跟踪。228日中午1150裘玉梅报打110报警,110没出警,也不告知她为何不出警。1210分她再次报11 0,要求110出警,但110还是不出警。
八、201139裘玉梅在国家信访局上访后回杭,蹲守在城站火车站的西湖区古荡街道的干部和古荡派出所民警把她押送到古荡派出所,将她随身带的物品非法扣留,警号为111468的警察把她带进询问室,像重刑犯一样坐在限制人身自由的凳子上,长达7小时左右。她问该警察凭什么这样做,该警说这是他们内部规定。裘玉梅叫他把内部规定拿出来给她看,那警察说“你是不能看的”。
九、2012411下午430左右,裘玉梅到新侨饭店,要求见在杭州开会的人大代表,但两个便衣把她带到上城区湖滨派出所,关进留置室,把她随身带的物品和手机非法扣留,并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将她口头传唤5小时左右。
十、2012415,裘玉梅路过浙江省政府,被省府路派出所的几个警察押到派出所。在扯拉过程中,衣服都被拉破,警方以“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对她传唤4小时左右。

2013年仅半年时间,裘玉梅在北京马家楼、久敬庄已先后被关押了十多次,并在关押、解押的过程中被政府雇用的黑社会分子殴打。

不屈不挠的裘玉梅依旧在上访,前几天,她顶着炎炎赤日和杭州维权人士一起去北京,在中共建党节向政府讨公道,又被截访者抓回。裘玉梅表示,只要共产党一天不知过改错,她就不会停止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