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向华报道)今天(2013年10月14日)本网信息员听湖南宁乡县灰汤镇灰汤村赵家山组的农民赵启东(男,53岁)反映,说当地因政府支持一商业项目开发,征地价格严重偏低,村民不同意,结果遭到县城管上门暴力逼迁。
据赵启东先生说,因灰汤镇引进一家公司征地建设雅安居项目,要征收该村的房屋,征收价格每平方米1400元,包括房屋建筑费、装修费、拆迁费、搬迁费、过渡费等,实行集中安置居住。但当地政府援用的法律政策依据是已经过时的长沙市人民政府103号令,补偿标准很低,与现在的市场价格相差甚远。而且该项目是一种商业行为,并不是关系国计民生。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应确立农民在土地交易中的主体地位和加大农民在土地利益中的分配比例。但在这次的房屋征收中,法律政策依据过时,征收程序不合法、补偿标准过低、安居条件过差(饮用水都不能饮用),而且对一言堂且不公正的拆迁协议不签字的农民,采取多方面的威吓手段(随意动用县乡城管等执法部门上门),逼迫当事人签字同意征收,不签字就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