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钟鸣报道)今天(10月21日)本网信息员获悉,北京著名投资人、公益活动人士王功权已经于日前被北京检察院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批准逮捕。
据王功权的代理律师陈有西通过微博向外界披露:接北京市检察机关电话告知,王功权昨日已批准逮捕。家属尚未收到通知,检察院告今天会送达。
9月13日,王功权被北京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传唤,当晚,王功权家人收到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签发的刑事拘留通知书。
9月26日,王功权的刑事拘留期限延长至30天,律师向侦查机关提交了《关于要求慎重处理王功权案不予报请逮捕的的律师意见书》,但未获批准。
据代理律师陈有西披露,9月18日,中秋节前一天的早晨,代理律师陈有西在北京第三看守所见到了王功权。王功权对律师表示,公安机关对其指控不成立,王功权表示自己没有犯罪目的、没有任何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更没有造成相应的犯罪后果,“目前,公安机关调查的只有王功权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这一项罪名,王功权也向公安机关实事求是地介绍了情况,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辩解”。
陈有西称,根据对案件的初步了解,律师认为王功权案件不涉及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不存在言论失实问题,“王功权本人此前主要在教育平权、财产公示等社会问题上,对他人观点表示支持,他的一些行为可能会引起官方的警惕,在公安机关看来,可能是言论不当问题”,“但在我看来,王功权的行为没有超出中国法律的范围,属于正常言论,应该是无罪的”。
【王功权简介】
王功权,鼎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人及创始人之一。1984年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管理工程系管理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之后任职于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企业宣传处。1988年辞去公职赴海南,先后任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老城出口加工区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海南省海口市秀港工业公司经理;1990年任南德集团天津投资公司副总经理;1991年任海南农高投联合开发总公司(万通实业集团前身)副董事长兼总经理;1993年任万通实业集团董事局副主席、总裁兼美国万通公司董事长。2012年1月1日从鼎晖创投辞职。王功权热心公益事业,他在接受了诸多媒体采访,所谈的大部分内容有关“公民社会”建设。 公开资料显示,王功权是公盟的理事、研究员。王功权在公盟成立伊始就已认识了其主要创始人。2009年,公盟因为税务问题被取缔,此前的创始人成立了公民办公室,进行学术研讨和“公民社会建设推动工作”。公开资料显示,公民办公室成立后,王功权成为这一机构的日常决策委员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