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9日星期四

南京八九学生李勇被拒办港澳通行证


 

(维权网信息员俅法报道)今天(1219日)本网信息员获悉,南京前八九六四学生李勇因想去香港旅游,在办理港澳通行证时,被南京市公安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而拒绝给予办理。因此,李勇先生在百思不解下,向习近平主席提出咨询,希望得到解疑释惑。

 

下面附给习近平主席的公开信:

 

请习近平主席回答
 

金蛇甩尾去,玉马摇头来。值此辞旧迎新之际,兄弟我想到大城市香港旅旅游,看看东方之珠的迷人风采,接触一下令八九学子一提起就为之动容的坚持不忘六四的香港同胞,于是,在本月六日,来到南京市玄武区公安局办理港澳通行证,私下里以为,单纯去香港玩玩,是我本应拥有的权利,应该没什么问题。

隔了双休日,果然接到玄武分局国保大队的电话,询问去香港的目的。转一天,分局国保亲自登门,又询问了相关情况。再转一天,南京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田队长又再次约谈,还是问同样的问题,我也如前所述如实回答。这一次谈话的气氛还算融洽,我的感觉应该获批港澳通行证没有问题,差一点在网上预订机票,内心的愉悦是不言而喻的。

按照玄武分局办证中心受理通知单的规定,今天一大早我就兴冲冲地赶过去准备拿证走人。没想到,单子递进去,受理的警花遍寻未见我的证件,到电脑上一查,即反问我是否接到市局电话,告知我的办证结果是不予批准。我即要求获取书面通知,警花却要我自己打电话问市局,遭我拒绝。在我一再要求下,该警花请示了上级领导,给我开具了退费通知,并退还了办证花费的照相费用。

旋即,我接到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警官电话,通知我申请办理的港澳通行证,南京市公安局不予批准,并通知我可在正常工作时间去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3号窗口去拿书面文件。

为了一探究竟,也为了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吃完中饭我就跑到洪公祠,拿来了给我的“公安行政许可不予批准决定书”,盖着大红公章的决定书赫然写着:“我局经研究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李勇属于法定不批准人员。现决定对该项关于李勇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公安许可申请不予批准。”

我的好奇心特别重,赶快查了一下法律条文,出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如下:(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原来是这么回事!没想到我一个小小老百姓,一个因反对共产党残酷镇压学生而遭判刑的刑满释放反革命宣传煽动分子,一个没有工作、没有医保、没有社保的大龄光棍,居然还受到了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惠顾,承南京市公安局研究决定我的出境问题,真是三生有幸!难怪我八十岁的老母亲都说,共产党太不像话了!

本来我想问李克强的,但既然你老人家是一把手,又反复强调制度自信,我就干脆冒昧一回,问一下习近平主席,我这么个出狱都整整二十一年的当代标准“无保户”到香港旅游一下,可能怎么样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呢?我实在想不通。去年我申请去韩国旅游,旅行社的手续都办好了,硬生生被公安机关拦截,当时的说辞,是要开十八大了。这理由简直莫名其妙,你共产党开大会,和我出国旅游屁相干?原来以为你先生自信满满的,肯定与江湖时代不同,现实证明我想错了。你与他们,没有任何不同,说句南京人的粗话,爷儿俩比几把,一个吊样!

巧得很,今天正好是八九年六四后的第八千九百六十四日,在这个值得纪念的日子里,我想对你先生说,在历史上,是共产党对不起八九这一代学生,这代人里的精英人物,诸如刘贤斌、陈卫、赵常青等还在你们的监狱里经历苦难,如我一样的芸芸众生当中的一个,也受到你们长期的几乎无休止的的打压。所以,我想告诉你,当你要求日本人反省历史的时候,最好也扪心自问一下,好好反省一下你们中国共产党在四分之一世纪前那段不光彩的历史!如果自己都是一屁股屎,还动不动就指责安倍屁股上有屎,那么,你想让天下的人信服你那套所谓的自信,一定比登天还难!

 
中国公民李勇
201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