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于富民报道)2013年12月12日上午,“西安赴甘肃兵团知青”200多人再次到陕西省政府上访,向陕西省政府要求人生最后的待遇。本网信息员也收到了他们的投诉信, 详细叙述了他们的现在的悲惨境地和诉求,以下是他们上访投诉信的具体内容:
请在我们人生的最后阶段,给我们平等合理的待遇
西安市从2013年10月1日起,提高了退休人员丧葬抚恤的标准,退休人员去世后,除增加了以前有的丧葬费外,还给家属补贴相当于20个月退休金的抚恤金,但是,我们没有这项待遇。西安市有关部门解释说,给我们的待遇是按陕西省的145号文件执行的。我们查到陕西省的145号文件,145号文件是针对家属工、临时工的,而我们是知青,是全民单位的正式职工,145号文件不适用我们,我们应与国有单位正式职工同等待遇。因此,12月12日上午,我们200多人再次到陕西省政府上访。
1964年,政府在西安征召了3253名初中高中学生,到甘肃省酒泉地区西部的玉门镇,进行农业垦荒生产。在西安动员时,政府是以招兵的名义,但到了玉门镇,才知道编制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农业生产建设兵团十一师,是按军队编制的农垦组织。我们就是当年到兵团农建十一师的西安知青,当时是十六七岁的孩子,从大城市到了河西走廊西端的荒原戈壁,首先是要挖地窝子,解决住的问题。随后不但要开荒种地,进行军事训练,还参加核武器研制试爆设施的建设保卫等工作。
1980年到1985年,全国出现上山下乡、支边、军垦的知识青年返城的浪潮,我们也先后自行返回西安,但西安市没有制定接收安置我们这批军垦知青的政策,我们只好自谋生路。
我们在荒原戈壁开荒生产,执行国防科研和战备任务二十年,回到西安后,以前的工龄不算了,连户口也难落上,自谋生路,绝大部分境况凄惨。从2004年起我们开始上访,到2008年,中共西安市委和西安市人民政府才成立工作组,调查研究解决我们反映的问题。工作组到了甘肃农建师我们生活劳动过的地方,调阅了档案,回来后感慨地说:“没想到你们在那个地方干了二十年,能活着回来就不错了!”由此工作组就确认我们是1964年参加革命工作的兵团知青,工龄从1964年起计算,2009年元旦前,我们第一次领到了每人300元的慰问金。随后,我们的户口问题相继解决,能领到每人每月480元的养老补贴,每人交纳25000元,可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到年龄可以领到一两千元的退休金。
西安市从2013年10月1日起,提高了退休人员丧葬抚恤的标准,退休人员去世后,除增加了以前有的丧葬费外,还给家属补贴相当于20个月退休金的抚恤金,但是,我们没有这项待遇。西安市有关部门解释说,给我们的待遇是按陕西省的145号文件执行的。我们查到陕西省的145号文件,145号文件是针对家属工、临时工的,而我们是知青,是全民单位的正式职工,145号文件不适用我们,我们应与国有单位正式职工同等待遇。因此,12月12日上午,我们200多人再次到陕西省政府上访。
为争取我们落户口、生活、医疗、养老等待遇,我们上访已经十年了,64年到甘肃生产建设兵团的3253人,如今在世的还有四百多人,都已七十岁上下。我们只希望省政府能够依照事实,执行政策,在我们人生的最后阶段,给我们平等合理的待遇。
全体在世的西安赴甘肃兵团知青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