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3日星期一

成都学生右派罗开文乞讨起诉公安遭法院驳回(组图)



(维权网信息员李艳报道)2014年1月27日,成都学生右派罗开文领到青羊法院的一审判决书,青羊法院再次枉法驳回了罗开文的起诉。目前罗开文正积极准备向成都中院上诉。

据罗开文说:2013年8月29日,他在汪家拐派出所附近行乞,被带到汪家拐派出所限制人身自由数小时,期间手被扭伤,后当局通知华阳维稳人员将其送回华阳。

但判决书却说是“被华阳派出所的人送回华阳救助站”这明显是无视事实。为了证实该事,罗开文专门到华阳救助站,要求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刘小芳(音)电话:18908001961,告诉罗老先生说:救助站只救助外地户籍的人,叫他有困难就去找民政局。这充分表明青羊区公安分局说谎,而且,整个庭审中对方也承认他一直在派出所,直到华阳派出所的人到来才被接走离开,如果不是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有什么法律依据强行限制他人身自由这么多个小时?
判决书依据的《国务院关于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第五条:公安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其向救助站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人和其他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站。

而罗开文并非被送往救助站,而是直接送他回家。他也并非流浪乞讨人员,只是被迫害至破产后,被迫乞讨为生。他有自己的家,当然就不是流浪乞讨人员,而救助站也不管当地户籍的乞讨者,很明显法院在枉法裁判。

另据罗开文说,他另一个信息公开的诉讼(针对青羊区公安分局拒绝公开监控录像的事情,青羊区法院以寄出即为送达判他败诉),在被青羊法院枉法裁判后,向成都中院提起上诉,也于1月27日收到立案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