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邢军报道)根据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监管处下发的《关于2014年律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的通知》,2013年7月1日(不含7月1日)以前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均需参加2014年度审计(即人们通常所说的“年检”),审计时间为3月3日至4月30日。但截止到5月22日,北京锋锐律师所2014的年检仍未通过。据该所刘晓原律师介绍:“据说,问题出在我、王宇、王全章三个律师身上。今天,北京市司法局要锋锐所把我办理的冀中星案上传到律师管理平台进行审查。我为冀中星提供的是法律援助,来往北京山东广东的费用全是自掏。因为办理冀中星案,锋锐所在广州设分所又被广州市司法局卡住。”希望大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