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1日星期六

中国选举观察(2014)之三十——湖南新邵县政府指导的村委会选举是非法的(之二)




(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5月16日,沙子田村选委会张贴出公告,决定张世棉和张定为村主任正式候选人,李振国、李玉梅和李立明为村委员正式候选人。上述决定,显然违反民政部《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规定。

第一、 在张世棉没有书面向村选委会提出不愿意接受村委员候选人提名和李振国没有书面向村选委会提出不愿意接受村主任候选人提名的情况下,沙子田村选委会决定张世棉和张定为村主任正式候选人,是违规的、错误的。

第二、 两位村委员正式候选人,只能在李振国、张世棉和李军辉三人中间产生。若张世棉书面向村选委会提出不愿意接受村委员候选人提名,同时李振国书面向村选委会提出不愿意接受村主任候选人提名,只能确定李振国和李军辉二人为村委员正式候选人。沙子田村选委会剥夺李军辉村委员候选人的被选举权是非法的。

第三、 沙子田村选委会不把李玉梅和李立明二人确定为村专职妇女委员候选人是违法的。

第四、 沙子田村选委会把李振国、李玉梅和李立明三人公布为村委员正式候选人的同时,向村民宣传在两位妇女候选人中只选一人,其实质是李振国为等额选举,它违反了法定的差额选举的原则。

据中国选举观察义工的了解,李振国没有书面向村选委会提出不愿意接受村主任候选人提名;张世棉没有书面向村选委会提出不愿意接受村委员候选人提名;李军辉没有书面向村选委会提出不愿意接受村委员候选人提名。沙子田村选委会没有公布决定张定为村主任正式候选人的理由,也没有公布不确定李军辉为村委员正式候选人的理由。

5月16日沙子田村选委会张贴出该村第九届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告后,张世棉、李振国和李玉梅三人没有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显然违反民政部《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规定。

据沙子田村的村民反映,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告后,村选委会没有依法“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更没有“候选人应当向村民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的事出现。不该有的事倒是不少。比如,张世棉利用中共村支部书记的权力为其竞选村主任职务拉票。张世棉拉票的方法有很多,比如许诺送低保拉票、比如许诺送危房改建补助金拉票、比如许诺送贫困户救济金拉票……

5月23日是沙子田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22日村选委会才张贴出公告,却故意把落款时间提前为21日。23日有副镇长郑月平、镇驻村干部周汝忠等6人亲临沙子田村指导选举工作。23日由张世棉安排用四个流动票箱进行投票选举。1号票箱由镇上的一位女干部、李德其、刘德和一位邓姓村民四人负责,到第一、二、十组;2号票箱由李卫国、张卫民等人负责到第三、四、十一组;3号票箱由张德、李满生等人负责到第五、六、七组;4号票箱由李军辉等人负责到第八、九组。四个流动票箱小组的选举工作人员带有选票、投票箱和选民花名册。

4号票箱的选举工作人员在村民李云娥家时,张世棉的父亲替李云娥填票,张世良指出正式候选人的父亲代他人填票不对,镇驻村干部周汝忠说可以。张世棉的父亲和张世良发生争吵。带着匕首、提着票箱、刑满释放的张世棉指定的选举工作人员张德对张世良说,你家里几个人?我可以多给你票。你想要多少张我就给你多少张!之后,张德追赶张世良近百米,把张世良身体多处刺伤。

据中国选举观察义工的了解,1号票箱的李德其代填了不少选票。填票结束后,选举工作人员在李振国家吃饭。四个票箱分放两处,一个在李振国家,另三个在村部。唱票在村部二楼进行,村民不能上楼围观。

计票结果是李振国和李玉梅得票过半,村主任缺额。张世棉得赞成票502张,张定得赞成票487张。

6月3日是沙子田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主任另行选举日。镇上派出了中共镇党委副书记谢应华、副镇长郑月平、镇驻村干部周汝忠等9人亲临沙子田村指导选举工作。除每一流动票箱安排镇上两人参与监督外,其它做法和5月23日是一样的。计票结果是张世棉得赞成票560几张。

链接1:民政部《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

候选人不愿意接受提名的,应当及时向村民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并公布。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变动,应当及时公布。

链接2:《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十六条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向村民介绍候选人情况,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候选人应当向村民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选举,可以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若干投票站。因健康等原因不能到选举大会或者投票站投票的选民,可以使用流动票箱投票。具体投票方式由本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