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林宏报道)据绵阳维权人士向本网信息员透露:绵阳访民杨秀琼,上访警察陈天茂,因在北京上访,被绵阳当局从北京骗回解决问题,2013年11月17日两人被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12月23日绵阳市游仙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在绵阳看守所,但至今已经七个月,既不开庭审判也不释放,残疾警察陈天茂家属多次申请取保候审,但当局均不批准。
据陈天茂妻子说:律师告诉她,当局是以陈天茂和杨秀琼在北京上访期间,在北京住京办吃住没给钱和没有卖火车票为由,认定他们为“寻衅滋事”的,具体情况,因为案件还没有开庭律师拒绝透露更为详细的信息。
据了解,访民杨秀琼,女,49岁。是绵阳的被征地户,家里房屋土地被开发商非法征用,2010年3月26日涪城区城郊乡牌坊村与绵阳市盛鑫租赁公司法人代表王文富勾结,以统规统建房安置居民点的名誉将本村100余亩土地转让给开发商修商品房向市场出售,获取暴利。本村土地未经公告征地拆迁补偿,委获国土部门的批准。村民陈启寿、罗映胜为村民维权。
2012年8月13日开发商报案,2012年8月21日开发商串通涪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设陷。当天开发商通知陈启寿、罗映胜到公司签合同,给补偿款的名誉,将两人现场抓获。杨秀琼的老公罗映胜被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刑10年,二审改判6年,后杨秀琼进京上访,结果又被构陷入狱。
陈天茂,男,退伍军人,共产党员。1993年2月经游仙区委27号文,区公安分局56号文招录合同制民警,分配在涪江所刑事侦查组工作。1997年11月18日下午14时,办理绵阳市供销技校入室盗窃一案,到梓潼县石牛镇途中发生翻车事故,至使他头部受伤,肋骨4.5.6.7.8骨折,腰椎骨折(手术切除),锁骨骨折,右膝关节受伤,经抢救后脱险,出院都门诊治疗,于2002年5月再次住绵阳市三医院治疗,经游仙区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鉴定六级伤残。2001年年8月游仙公安分局按照区委2号文件,区组委35号文件解除工残劳动关系,停发唯一养家的生活费,至2003年1月游仙公安分局推卸责任,强行与他签定一份违法的、违心的工伤补偿协议,与他解除劳动合同,使他走上了维权上访路。
上访过程中,陈天茂帮助其他上访人,写材料,传经验,成了绵阳当局的眼中钉,2007年10月19日游仙公安分局林胜清、杨伟把他抓去朝阳厂拘禁6天,后来非法抄家,陷害他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刑事拘留游公局通字(2007)277号,检察院不批捕,游仙公安分局报劳动教养一年,绵劳教字(2007)355号,后因家庭困难于2008年7月28日所外执行08字第02号证明。
2011年7月13日他向六四天网发了工伤认定和鉴定曝光,8月13日游仙公安国保梁志海、陈显茂、汪伟陷害我向境外组织提供国家秘密,刑事拘留,未发给文书,11月9日公安取保(2011)第272号,2012年11月11日解除取保(2012)第67号;释放证(2011)918号。
2013年2月26日游仙公安局请保安殴打,在京押送回绵阳,不准反映问题,同车有曾秀琼、骆开桐。2013年3月8日游仙公安汪伟、陈显茂等人驾驶川B:69955号丰田车在北京把我装在尾箱拉回绵阳,送去江油市大康镇624招待所拘禁8天,家属报案后才获得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