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吉林省蛟河市新站镇新站村第三社区服务站医生郑秋英于2008年响应镇政府招商引资的号召,投资400万人民币建起了养猪场。2009年,郑秋英从银行贷款36万,因资金困难,未能如期归还。银行向舒兰法院起诉,要求郑秋英立即归还贷款。
舒兰市人民法院于2010年对郑秋英的猪场进行查封,不准其进入养猪场喂猪。郑秋英提出异议,猪场和400多头猪的价值远远超过36万。就猪场的房屋就值120万。法院查封的猪场价值远远超出执行的价值范围。120万的房屋评估为80万,在拍卖行二次流拍,最后以58万成交。最使郑秋英痛心的是,法院在查封猪场期间因不准郑秋英进入猪场喂养,致使大批母猪死亡。郑秋英损失惨重,痛不欲生。
郑秋英不断向有权部门反映,但各部门相互推诿。郑秋英多年来的投诉石沉大海,几乎陷入绝望,请媒体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