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亮夫妇房屋在南通东大街122号,属于南通市黄金地段,周围商业林立,著名的医院和学校就在附近,生活便利,离濠河风景区也只有一箭之遥。
早在2003年,张亮夫妇所居住的地区就开始大张旗鼓地进行拆迁。因该地区拆迁补偿低廉,周围的居民难以接受,奋力抵制,至2009年4月仍然未能完成拆迁任务。南通市政府领导自作聪明地将拆迁工作打包给崇川区人民政府负责实施。于是,官商一体,更疯狂地进行逼迁。2009年5月,张亮夫妇被打出家门,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置之不理。张亮夫妇仍然处于被逼迁的危险状态,人身和财产皆无保障,生活不得安宁。
法律工作者指出,上述种种反常现象皆源于南通市人民政府将拆迁工作打包给崇川区政府实施所致。倪文华为张亮夫妇书写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请求南通市政府公开“南通市政府将拆迁工作打包给崇川区政府负责实施的内容和法律依据。”这使南通市政府陷入二难境地,十分难堪。一旦如实公开打包内容,则将其违法拆迁行为暴露于阳光之下,难以承担法律责任;如不公开打包内容,则属于未履行法定职责,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南通市政府自知理亏,又无计可施,只得耍赖。南通市给张亮夫妇的《答复书》称“申请的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但既不说明理由,也不提供法律依据。大有醉死不认哪壶酒钱的市井无赖之泼劲,不惜自丧公信力。
为此,张亮夫妇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江苏省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受理。张亮夫妇积极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行为受到了鼓励,同时南通市政府打包拆迁的内容是否应当公开,不久将见分晓。张亮夫妇表示,如果省政府不能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必将提起行政诉讼,将维权进行到底。
值得一提的是,不久前南通市政府依张亮申请,责令城东派出所依法处置张亮夫妇被城东街道办事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事件。南通市政府此举很明智,很公道,值得赞许。但南通市政府涉及自身的违法问题却不能正确对待,令人十分遗憾。张亮夫妇希望江苏省政府以公民权利为贵,以法律为重,公正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就像南通市政府纠正城东派出所的错误一样,毫不留情地纠正南通市政府的错误。人民幸甚,国家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