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最近,山东省兖州市暴力拆迁受害人郭玉军从兖州市人民检察院得到了一份《起诉书》(兖检公诉一刑【2013】439号)。
从该《起诉书》看,对于暴力拆迁的打手彭冲等五人,兖州市公安机于2013年6月12日后,分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产罪和贩卖毒品罪为由,予以拘留。奇怪的是,兖州市检察院于2013年12月2日,仅仅以寻衅滋事、贩卖毒品罪提起了公诉。对于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产罪却不予追究。更奇怪的是,兖州市人民法院至今未判。为此,郭玉军不断上访。
2013年6月9日上午8点许,彭冲等100多人进入山东省兖州市酒仙桥办事处琉璃厂村,对郭玉军夫妇大打出手,随即将他们家的房屋实施强拆,所有的生活物品都被埋在废墟之中。郭玉军的膝关节被伙暴徒打碎;郭玉军的妻子吴东梅的手臂被打断。经法医鉴定,郭玉军夫妇皆为轻伤。经受害人报案后,兖州市公安局于2013年6月12日将暴徒彭冲抓获,其后,又抓获了四人。其他百余人皆逍遥法外。幕后指挥者至今未浮出水面。
郭玉军原来经营豆制品加工,生活有保障。自从房屋被强拆、郭玉军夫妇被打伤后,一直在兖州九一医院治疗,至今无家可归。一家三口将医院当家。郭玉军的女儿已经上高一,因无家可归,也只好也随父母住在医院内,精神压力很大,学习成绩急剧下降。郭玉军一家住在医院内,随时有可能被医院赶出,现在的生活来源靠街道救济,好不凄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