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5日星期六

山东临沂强拆受害人的心声:“法院变成了人民的灾难!”


(维权网信息员柳怡报道)201473日,山东临沂暴力强拆受害人王丙乾诉临沂市政府违法强拆一案(由省高院发回的重审案),在临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30多位暴力强拆受害人参加了旁听。

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同为临沂市政府暴力强拆受害人的秦玉玲(王丙乾的代理人),回顾此案一波三折历时6年又回到原点的怪圈时,在法庭上动容地说:“当人民与人民打官司,法院是人民的法院;当人民与市政府打官司,法院就变成了人民的灾难!”。

秦玉玲此言说出了旁听席上 30多位有相同遭遇的强拆受害人的心声,他们再也按捺不住自己的情绪不约而同地以掌声喝彩,雷鸣般的掌声经久不息回荡在法庭内外,很多人眼含泪水不顾审判长几次以威胁的口气提醒注意法庭纪律,冒着被司法拘留的风险一次次报以热烈的掌声,表达对此言就是自己心声和感触的认同。

原因是这些人都是近年来山东临沂市政府野蛮暴力强拆的受害人,他们的房屋和财产都遭到掠夺式的强拆和抢劫,他们依法起诉却难逃政府操纵司法的厄运。几年来法院都以既不立案也不做出裁定或者立案后枉法判决来折腾他们,因此他们历尽艰辛“依法诉讼”了几年,耗尽了财力、物力和精力却无法使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近百个诉临沂市政府违法强拆的案件进入正常公正的诉讼程序。

据了解,1999年,本案原告原籍江苏省东海县的王丙乾夫妇,举债购买了临沂市南坊镇东曲沂村的沿街楼房,同时把户口迁到了东曲沂村。当时东曲沂村委明确表态:该楼房的出售是南坊招商引资的项目,是政府大力扶持的,临沂市政府给你(王丙乾)颁发的房产证就是铁的证据,将来如果有问题,一切后果均由村委承担。

可惜好景仅仅过了8年(2008年),王丙乾就遭遇了临沂市政府实施的野蛮暴力强拆。

王丙乾依法向山东省政府申请复议,几经周折,历尽磨难在山东省高院的敦促下终于将起诉临沂市政府违法强拆的案子在临沂中院立案。临沂市政府为了掩盖其违法强拆的事实和推卸应该负有的责任,竟然操纵司法和居委会,让居委会出面起诉王丙乾12年前和居委会的买卖合同无效。

附:秦玉玲(代理王丙乾)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

1999年前后,临沂市南坊镇为发展地方经济,以落户、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为优惠条件,以高于当时同区位土地征用约20倍、高于农村宅基地约40-50倍的价格(当时宅基地价格1000元)、拍卖商业街和镇政府对过327国道以南的沿街楼。

原告王丙乾夫妇是苏北农民。相信临沂市招商引资的诱惑,变卖了家中所有的财产举债到临沂购买沿街楼房谋生,随后也把户口迁到了东曲沂村。原告把倾其一生积蓄举债购买的、全家赖以生存的这一套沿街楼视为命根子,可没有想到仅仅过了8年就遭此横祸,——被临沂市政府强制拆除了,害的原告倾家荡产无家可归,回到原籍已没有立足之地!

万般无奈之下,原告于2008826日,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年才立上案,然后就是中止、枉法裁判、上诉、再中止…,一个小小的强拆行政案件,历时六年之久,还没有走出初审的怪圈。难怪某高人说过:“当人民与人民打官司,法院是人民的法院;当人民与市政府打官司,法院就变成了人民的灾难。”阴招:那就是——拖死你!

原告的合法房屋被临沂市政府非法暴力强拆!从此原告被弄得倾家荡产、贫病交加,还欠下了尚未偿清的巨额债务!一家8口流落街头,至今居无定所,生活凄惨! 

七年来的依法维权,原告多次经历了被拦截、被绑架、被殴打、被旅游、被拘留…!

老百姓打官司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实,原告的诉求很简单:毁了房子就还我原类型的房屋及损失,仅此而已。

原告希望本次诉讼,能够体现法律尊严、和公平正义!

谢谢法官!谢谢维权战壕里的战友们!谢谢关注我们案情进展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