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6日星期三

成都温江审计局不对离任干部进行审计被诉(图)




(维权网信息员李阳报道)201478日,成都温江区拆迁户江玉收到温江区审计局对他做出的信息公开答复称:未对成都温江区社会保障局局长做离任审计,江玉认为其未履行法定职责,所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玉是成都市温江区天府街办金府社区5组村民,家里的土地和房屋早在十几年前就被非法征用,而且至今未办理相关的社保手续,在拆迁维权过程中,逐步明白监督的重要性,于是开始运用信息公开,履行公民监督权。
     
2014620日,她向成都市审计局递交了一份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对社保局长的离任审计报告,但得到的答复却是没有对其进行审计。
       
根据《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94》和《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而温江区审计局未对2013年吴海青任温江区社会保障局局长调任到温江区人民政府天府街道办事处任主任进行离任审计,于是,江玉向双流县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诉讼状,将审计局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被告未对吴海青任温江区社会保障局局长进行离任审计的行为违法,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判令被告依法对吴海青2013年任温江区社会保障局局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