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潘黎明报道)上海访民蔡晓红2014年7月7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寻衅滋事”口袋罪刑事拘留。同月21日被浦东分局逮捕,羁押在浦东新区华益路351号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
据了解:蔡晓红原有坐落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永乐村46号的农村宅基地私房。2006年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为人民服务的公仆们”强拆,详情请看:浦府强通字(2006)第60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强制执行通知书》。
蔡晓红的房屋被强拆后,她抱着一丝希望逐级进京上访,无数个日日夜夜在上海至北京的路途中度过,想通过上访寻找能为她主持公道的“包青天”。维权抗争了8年,蔡晓红终于醒悟,8年中自己一厢情愿地到北京寻找“包青天”原来只是一场不现实的“中国梦”。
于是,蔡晓红毫不犹豫地住进自家宅基地上官商勾结建造的房屋内,被认为“不经过同意,自说自话住进去”而招来牢狱之灾。蔡晓红的家属及朋友们公开问责:“蔡晓红受《宪法》保护的房屋,不经过同意,被浦东新区政府自说自话强拆,强拆者至今逍遥法外,被强拆者者却锒铛入狱。难道这就是所谓‘人权比美国好五倍’依法治国的和谐社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