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陈华报道)家住湖北省宜城市西街的李正卫,于2014年8月18日下午4点钟,与年过古稀的母亲,到宜城市检察院讨要其儿子李璞宜被杀害一案中另一犯罪嫌疑人苏延磊不予起诉决定书。接待人员一直含糊其辞,搪塞、推诿。李正卫想到冤死的儿子,盛怒之下,砸坏了检察院办公大楼玻璃门和大厅内的办公桌,打了前来阻拦的门警。无奈之下,检察院公诉处何处长才给了一份襄阳市法院作出的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苏延磊的《刑事裁定书》。
2012年6月12日中午,年仅17岁,家住宜城市西街的李璞宜正在午睡。郑集镇莉爱幼儿园的行政主管郭立凡电话叫李璞宜到该园帮忙看门。李璞宜到幼儿园不一会儿,社会青年曾察、苏延磊等一行人,猛敲幼儿园大门,大喊大叫要进幼儿园找人。郭立凡和李璞宜听到后上前开门。门刚一打开,曾察和苏延磊就向园中猛扑进来,李璞宜见来者不善,便上前阻拦,谁知,曾察掏出刀子捅向李璞宜。郭立凡见对方有刀,急忙跑回电脑室拿了一根木棍。返回时,看见李璞宜已经倒在血泊中。郭立凡用木棍欲击打持刀的曾察时,一旁的苏延磊右手拿着刀,用左手抓住郭立凡握木棍的右手说:“我们都认识小刚,莫搞了。”曾察却乘此用刀将郭立凡捅倒在地。随后,曾察、苏延磊以及随行的一伙人乘坐车子逃离现场。李璞宜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李璞宜分别在胸部、腰部、左乳下部身中三刀,胸部一刀为致命伤。但襄阳市检察院在襄检刑诉【2011】10号《起诉书》中,却以曾察涉嫌故意伤害罪、苏延磊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5月27日作出【2011】襄中刑初字第1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曾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人民币两万元。被告人苏延磊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及涉嫌故意伤害罪,法院没有作出判决。襄阳市检察院以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申请撤回对被告苏延磊的起诉。2011年5月27日,襄阳市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准许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撤回对被告人苏延磊的起诉。后犯罪嫌疑人苏延磊被释放。
在法院开庭之前,被害人李璞宜的家人向法院递交了“曾察故意伤害罪案漏罪漏犯、要求退回补充侦察变更起诉”的申请书,认为:“1、原公诉机关没有查清被害人李璞宜右腰部处和左乳头内下部处的致命刀伤系被告人曾察一人所杀或是曾察和同案犯苏延磊共同所杀。2、原公诉机关没有查清被告人曾察、苏延磊使用致被害人李璞宜死亡、郭立凡受伤的刀子。3、被害人李璞宜、郭立凡不存在过错,李璞宜的行为属《见义勇为》。李璞宜是为了莉爱幼儿园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制止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付出年轻无价的生命。根据我国《行政法规》李璞宜的行为属见义勇为。被害人郭立凡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履行职责被杀伤也无过错。公诉机关没查清案件全部事实就认定被告人曾察持刀朝被害人李璞宜胸部刺了一刀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苏延磊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遗漏了被告人曾察犯故意杀人罪的罪行及遗漏了包庇杀人罪或故意杀人罪犯苏延磊。申请书要求将案件退回原公诉机关进行补充侦察,变更起诉。但法院在2011年3月21日、30日的庭审中,仍然以曾察涉嫌故意伤害罪、苏延磊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审理并判决,并释放了犯罪嫌疑人苏延磊。庭审中,审判长李江平不让被害人李璞宜家人以及诉讼代理人说话,并威胁、恐吓,扬言要吊销诉讼代理人的律师资格证书,不让案件的唯一证人白东文出庭作证。年过古稀的李璞宜的爷爷上前论理,遭到审判长李江平的训斥,为此引起旁听人员的愤怒。审判长李江平以“扰乱法庭秩序”为由,要宜城市公安局郾城派出所出警20多人,闯进法庭,不分青红皂白的抓人。赵海涛队长将李璞宜的爷爷拖到法庭外面毒打后,押上警车。在警车上,李指导员对李璞宜的爷爷拳打脚踢,并推着老人的头往车上撞。到了派出所,就给老人戴上脚镣手铐,按在老虎凳上毒打,直打得老人鼻青脸肿、满脸是血。警察们还打骂着要老人跪地求饶,老人感到一阵阵的头晕、目眩、耳鸣、恶心、呕吐,终于支撑不住,昏倒在地。很长一段时间后,派出所才打电话叫郑集镇的政法委书记杜洪波将老人送到宜城市医院抢救治疗。宜城市公安局至今不对毒打老人给个说法。李璞宜家人因此到北京上访。
2012年11月14日下午3点多钟,李璞宜的母亲在国家信访局门口,被自称是宜城市政府的6名工作人员拽住,又打电话喊来3名男子,强行非法搜身,抢走了手机、身份证、钱包等物,又七手八脚的抬上车,直接载到宜城市原雷河镇胡耳村小学关押起来。从2012年11月15日关押到2013年2月6日共计85天,一同被关押的还有杜道华等25人。期间,受尽了折磨。2013年2月6日的大年初一的下午,李璞宜的母亲在自家门口,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开车撞倒。2013年5月8日,新任书记朱爱民带着政法委书记杜洪波到李璞宜家中,威胁其家人说:“让你们随便告,政府有的是钱,再陪你花个千把万,又不用我掏钱,看谁能搞过谁。”慑于政府的淫威,李璞宜的母亲离家出走,再也不敢回家。
2014年8月18日下午,李璞宜的父亲李正卫携年过古稀的母亲到襄阳市检察院讨要其儿子李璞宜被害一案中另一犯罪嫌疑人苏延磊不予起诉决定书。因被接待人员耍弄,盛怒之下,砸坏了检察院办公大楼玻璃门和大厅内的办公桌,殴打了前来阻拦的门警。无奈之下,检察院公诉处何处长给了一份襄阳市法院作出的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苏延磊的《刑事裁定书》。裁定书声称:因检察院以事实、证据变化为由,申请撤回对被告苏延磊的起诉。李正卫表示,将继续向公安局、检察院递交犯罪嫌疑人苏延磊涉嫌故意杀人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