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网收到陕西山川造林投资者向中央巡视组的投诉信,此案历时7年涉及金额7亿元,但问题迟迟得不到依法妥善解决。本网刊发此投诉信全文,以及近年来他们的投诉信,希望中央巡视组能尽快查清“山川造林案”的真相,给上访公民们一个合理的说法。
2014年8月20日上午,我们山川造林投资者四五百人,从河南、甘肃、山西及陕西各地赶到西安,到陕西省信访局向中央巡视组投诉。经陕西省政府和陕西省林业厅批准成立的民营企业山川林业公司,从2003年起,向社会集资,从事造林等项目的开发,到2007年,投资人有13000多人,总投资额约有近7亿元人民币。
2007年8月,西安警方查封了山川林业公司的账务,拘留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山川公司开始进行“调查”。我们始终认为投资造林是符合党和政府基本国策的,多方集资也是符合国家政策的;我们投资造林的各项手续合法齐备;陕西省和西安市党政机关及领导人对山川造林的认可与支持有据可查;山川造林具体项目在切实稳步地开展;我们投资人没有人认为投资造林受到伤害,我们都支持这个项目,我们投资人没有报案。恰恰相反,我们认为公安、检察、法院对山川公司的冻结、“调查”、起诉、审判等等,才使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确立所谓“山川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就是一起以权侵权的敲诈案,是执法机构的一起合谋大案!
西安警方对山川公司立案调查至今已七年了,政府及公检法机构在办案中有说不完的弄虚作假、贪赃枉法,对我们投资人哄骗、威胁、拘留关押,我们投资人到西安市、陕西省、北京进行了无数次的上访,心力憔悴,备受煎熬,至今投资款没有追回来。
8月20日上午,我们派代表排队领号,向中央巡视组官员反映情况,四五百投资人聚集在省信访局大门外道路两侧的人行道上等消息。有投资者举起标语表达我们的心声。数十个警察赶过来,抢走了我们的标语。习总书记反腐败动真格的,我们盼望党中央派来的巡视组能查清“山川造林案”的真相,惩治贪赃枉法的官员,为我们追回我们的血汗钱、活命钱!
山川造林全体投资人
2014年8月20日
附 以前的有关文章
1、数百投资人连续九天到陕西省政府上访
陕西省山川林业公司的数百名投资人,从4月21日起,连续九天打着标语到陕西省政府上访,要求政府和警方向投资人公布封查山川公司的有关情况,公布个人投入资金的处置意见。
据这些上访的投资人介绍,山川林业公司是经陕西省政府和陕西省林业厅批准成立的民营企业,主要经营造林绿化工程,从2003年起向社会集资,目前投资人有13000多人,总投资额约有近7亿元人民币,个人投资少的有一、两万,多的达近百万。
2007年8月,西安警方查封了山川公司的账务,拘留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山川公司开始进行调查,这使得山川公司的运作已无法进行,目前已近瘫痪,损失惨重,直接危害到投资者的利益。为什么要对山川公司进行调查?目前进展的情况如何?如何处置个人的投资款?警方开始调查八个月来,投资人就这些问题不断地向警方询问,没有得到具体回答,向政府上访,也没有得到具体回答,政府信访部门甚至否认投资人至少有六次向政府信访部门递交过信访书面材料。
在警方调查前、后,投资人代表曾多次查看过山川公司的经营项目,包括在陕西省内外的40多个林场、养牛场、造纸厂等,其中林场造林面积达近百万亩,有些速生林木已开始间伐,营林已有初步的收益,投资者们认为山川公司的经营运作是合法、正常的。
2008年4月29日
2、陕西“山川林业”投资人连续举行集会抗议
2010年3月17日、19日,我们“山川林业”投资人六七百人,再次到西安市人民政府集会,抗议政府对山川公司的查办和对“山川林业”投资人要求的漠视。我们在市政府门前呼喊的口号,可以反映我们的意见和要求:“我们要见陈(宝根)市长!”“不要再欺骗我们!”“反贪官!反腐败!反行政乱作为!”“反对以权谋私!反对中饱私囊!反对鱼肉百姓!”“要法治,不要人治!”“依法治国!”“依法维权!合同兑现!”“人权不可侵犯!”“我们要生存!”等等。我们要求政府对我们提出的问题给予明确的答复,不要拖,不要再愚弄我们。
2003年,陕西山川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政府办的公众媒体上刊登广告,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说为发展植树造林事业寻求合作者,可投资以资代劳,五年后返还投资,并支付一定的收益。几年间我们成千上万的合作者与山川公司签订合同,单人投资少的几千元,多的五六十万元。
2007年9月,西安市公安局突然查封了山川公司,冻结了山川公司的账务,并以“9.13案”命名立案调查,并在侦察报告中称:经查明,山川公司在近五年的时间里,在全国各地向一万七千多人非法吸收资金6亿多元,其人数之多、金额之大,堪称新中国成立以来这一罪名之最。
2008年11月,陕西山川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常胜勤、总经理周萍等九人被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此案至今没有开庭审理。
山川公司被查封冻结后,其运作终止,开展的种植、养殖、开采等项目随之不能继续正常进行,经营损失惨重,我们的投资效益直接遭受威胁,我们心急如焚,多方打听消息,并要求办案机构公开办案,讲明真相,公布案件办理进程,安定民心。但在很长的时间内,投资人得不到案件查办信息,连立案报告、《起诉书》也不给我们看,逼得我们数百人多次到西安市、陕西省、北京上访。
我们通过调查研究,认为西安市公安局和西安市检察院对“山川造林”案的调查结论和起诉是不能令人接受的:
投资造林是符合党和政府基本国策的,多方集资也是符合国家政策的;
我们投资造林的各项手续合法齐备;
陕西省和西安市党政机关及领导人对山川造林的认可与支持是有据可查的;
山川造林具体项目在切实稳步地开展:截至2007年9月,山川公司与9310户签订合同,募集资金近4亿元,在陕西、山西、河南、新疆出售林地10万余亩,实际造林61462.22亩;向2478人集资5700余万元,已在多处规模经营性养殖秦川牛、美国獭兔;与4366人签订合作开发朝鲜德现铁矿合同,集资近1.7亿元。难道山川公司做这些事情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吗?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必须要有受害人,必须合作投资人认为受到侵害。我们投资人没有人认为投资造林受到伤害,我们都支持这个项目,而且也没有其他人受到伤害,我们合作投资人没有报案。
恰恰相反,我们认为公安、检察、法院的冻结、调查、起诉等等,才使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山川公司寻求合作者,从开始到被冻结,经历了近五年的时间,媒体长时间大量宣传,党政机构政要纷纷表态,给予山川公司及主要负责人许多荣誉,山川公司600余人的营销队伍募集资金,政府有关部门没有向投资人表示任何异意,待到投资额大了,突然收网,冻结、查封,立案侦查,这不奇怪吗?
在办案中,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曾拘留过山川公司许多的营销员,大部分营销员被“没收非法所得”后释放,“没收”额在数万元不等,不给开任何收据。
我们曾要求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西安市公安局对山川公司查封的案件,西安中院不予立案。我们认为确立所谓“山川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就是一起以权侵权敲诈案,是执法机构的一起合谋大案!
可通过有关人员查询详情
高晓东 029-86756321 西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队长,专案负责人
董 林 0-13991359511 西安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办案法官
陕西山川造林合作投资人
2010年3月19日
3、西安市政府出动数百警察打抓关审山川造林投资人
从今年3月17日开始,山川造林投资人每逢星期一、三、五,便自发地聚集在西安市政府门外,本以为市长们会出来礼贤下士,给群众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说法。谁知三个多月过去了,市长大人们不但不出来接见群众,却公然胆敢违反中央三令五申发出的对于群体性事件不许动用警力的指示,于6月23日(礼拜三)和25日(礼拜五)连续两天出动数百警察对手无寸铁、且大都年过花甲或年过古稀甚至年过八十的投资老人们大打出手,三五个警察对付一个老人,拳打脚踢,强拉硬扯,把他们拉上汽车(大车、小车都有,在人多时还动用了公交大巴车),拉到西安市革命公园、西安市体育场等地,对他们进行威胁、恐吓、打骂,有的还被拉到派出所里进行非法“询问”。对老人们造成了极大的肉体和精神伤害,到发稿时为止,有的人在还被关在派出所里未放出来。据现场目击群众说,这两天还动用了警察学校的大量学生来对付民众。
人们不禁要问:这难道就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吗?
闻名全国、震惊海内外的陕西山川林业公司“9.13案件”,自2007年9月13日在毫无事实根据却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罪名立案查处以来,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进退两难的困境中已拖了两年零九个多月了,远远超出了法律规定的办案时限,却至今没有一个合情、合理、合法、服众的说法。
当年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2003年九号文件和陕西省委省政府为贯彻九号文件而发布的《实施意见》关于“坚持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以及“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国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外国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等,都可单独或合伙参与林业开发,从事林业建设。”的精神而投资山川林业的广大群众,在自“查处”以来的近三年时间里,不但没有得到一分钱的投资回报,还被人强行扣上了“上当受骗”的黑帽子。
2008年,群众在西安市、陕西省政府各部门、各机关四处上访,无人搭理;数百投资群众先后进京上访,均被公安人员抓回,无一幸免;2009年,群众试图走司法之路依法维权,状告省市政府和公安局,省市两级法院都不予立案;无奈之下,群众联名四万余众要求罢免政府官员,如石沉大海,至今渺无音讯。
在经历了整整两年半以来一次次维权的失望和痛苦之后,群众在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困境之下,被逼无奈,不得不重新走上街头。
西安市政府敢于公然对抗中央指示、冒天下之大不韪,悍然动用数百警察对付请愿人民群众难道真的就没人管了吗?
山川造林投资人
2010.06.25
4、“山川林业”投资人连续到陕西省委请愿
2月24日、28日,我们“山川林业”投资人连续两次到中共陕西省委请愿,要求调查当局利用执法司法工具,将“山川林业”公司吸纳植树造林投资的举措枉法判处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事件,查处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的行径,兑现我们与山川公司的合同,支付我们投入的本金和利息,赔偿我们的巨额损失。参加这两次请愿的,有许多是专程从陕西宝鸡、河南洛阳等地赶来的。
2011年1月3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所谓的“山川林业”集资案开庭“审理”,“审理”程序多有违法现象,调查取证弄虚作假、移花接木、因果颠倒。例如出具的陕西银监会2003年的证明材料,事实是2003年银监会在陕西的机构还没有成立。这样的“审理”致使旁听的绝大多数投资人退场以示抗议。西安中院的判决不提如何对我们的投资款追缴、退赔,我们无法容忍,多次上访西安市、陕西省党委、政府。2011年6月,西安市人民政府组成了“九.一三案件涉案资产处置领导小组”,由副市长朱智生任组长,成员有120多人,只有5个是我们投资人代表。资产处置小组至今已成立八九个月了,没有为我们追回发放一分一文投资款,在工作中继续暴露出许多官僚、贪腐的现象。例如在对山川公司一个养牛场的拍卖,原本投资一千多万元,只“拍卖”了380多万,“拍卖”时只向下竞价,实际把这个养牛场低价转给了某些官员自己的人,不过走了个“拍卖”的形式。
我们一万多山川造林集资人至今坚持认为,山川公司吸纳投资造林是符合党和政府基本国策的,我们投资造林的各项手续合法齐备;陕西省和西安市党政机关及领导人对山川造林的认可与支持是有据可查的;山川造林具体项目在切实稳步地开展:到期还可以支付本息,我们投资人没有人认为投资造林受到欺骗伤害,我们都支持这个项目,而且也没有其他人受到伤害,我们合作投资人没有报案。
恰恰相反,我们认为公安、检察、法院的冻结、调查、起诉等等,才使山川公司的经营运作被迫停止,把山川公司搞垮了,才使我们血本无归,被逼入绝境。山川公司寻求合作者,从开始到被冻结,经历了近五年的时间,媒体长时间大量宣传,党政机构政要纷纷表态,给予山川公司及主要负责人许多荣誉,山川公司600余人的营销队伍募集资金,政府有关部门没有向投资人表示任何异意,待到投资额大了,突然收网,冻结、查封,立案侦查,“查处”中又出现那么多贪污侵吞的现象,这不奇怪吗?在善后处置中的出现的问题,不进一步证明所谓的“山川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就是一起以权侵权的敲诈案,是执法机构的一起合谋大案吗!
山川造林全体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