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报道)浙江人权捍卫者吕耿松先生自2014年7月7号被杭州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后,受到了各方的广泛关注。吕耿松先生目前羁押在杭州市看守所,已经被羁押近一个月,律师始终无法会见。现在马上刑拘一个月了,吕耿松家人十分焦急,盼望吕耿松能早日得以会见、早日获得自由。
此前,7月16日下午,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的丁锡奎大律师专程赶到杭州,接受了吕耿松先生家属的委托,作为吕耿松先生再次遭受政治迫害案的辩护人。 7月17日上午9时30分左右,丁锡奎律师在吕夫人汪雪娥女士的陪同下,专程赶到了位于杭州市北郊余杭区仁和镇运溪路36号的杭州市看守所,看守所接待警官说律师会见吕耿松必须经办案机关同意。为此,丁律师马不停蹄地赶回杭州城南的杭州市公安局,找到了经办本案的杭州市国保支队,当时负责接洽的郑警官说要向领导汇报讨论后,才能决定能否让律师会见吕耿松先生,并承诺尽快会给律师答复。
当日下午近15时,丁律师再次来到杭州市公安局,由蔡警官负责向丁律师答复,交给了丁律师一张台头为杭州市公安局的《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决定书上说:因吕耿松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会见可能泄露国家秘密或有碍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决定不准予申请人会见犯罪嫌疑人吕耿松。
近期,从郑州十君子案、到伊力哈木案、到张小玉夫妇案、到吕耿松案,以各种理由阻止律师会见当事人竟然成为中国大陆司法的一个荒诞而奇特的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