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2日星期六

中国选举观察(2014)之四十二——山东省莱州市政府指导的村官选举是非法的(之二)


(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

三、非法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

根据《选举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可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推选产生,是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要一环。

《选举办法》第八条第二款和民政部制定的《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都明确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主任由成员推选产生。”

石柱栏村的做法,公然违反了法律的规定,采用的是用户代表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办法。

1114日之前,高蓬强、张树松、王知希、张玉玺、张京岐五人曾在高蓬强的办公室开会。会上张京岐推选了三位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张玉玺推选了六位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同时张玉玺提出了质疑,认为由他们几人决定不妥。

是谁决定的用户代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主任张玉玺一点也不知情。

1114日,石柱栏村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会场,设在村一所关闭了的幼儿园大院,分会场设在原石东村。镇上的王旭宁(镇党委政工委员)、高蓬强等几十人以及警察近四十人都在一大早就赶到了石柱栏村。

高蓬强在会上宣布纪律的同时强调,不要推选张玉玺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因为他上访过、户口又不在本村(张玉玺为石柱栏村土生土长的人,户口转出后,一直住在村里)。

幼儿园大院会场到会户代表每人得到一张白单子和一张红单子,要求在白单子上写上六人(即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人选)、同时在红单子上写三人(中共村支部委员人选)。唱票结果是,郭洪俊、邹聚武、陈爱芹、刘娟、郭俊民、郭恩冰和石东会场选出的邹文光、邹文忠、邹显宏共九人组成村民选举委员会。郭洪俊被任命为村选委会主任。

据选举观察家分析,代表中共镇委和镇政府的高蓬强等人决定用非法的户代表表决,目的一个,就是把张玉玺主任以及两位村委员法定的主持推选村选委会成员会议的权力消灭掉。因为《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第二十四条规定,“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采用非法的户代表表决就是为了不给村主任张玉玺一丝机会。

四、 用户代表表决张玉玺有否参选权非法

张玉玺是在任的村委会主任,本不存在是否有参加新一届村委会选举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问题。1114日非法推选村选委会会议结束后,户代表接着表决村主任张玉玺是否有权被公布为选民。这些参加表决的户代表没有回家吃饭,每人被发了两根火腿肠。

中午近一点钟,郭洪俊当众宣读张玉玺的申请书(是高蓬强要张玉玺写的)时,被高蓬强打断。张玉玺的女儿对会议过程录像,也被高蓬强制止。

石柱栏村一组很多户同意张玉玺参选,会议主持者说票发多了、而把票收回烧掉了。用预先准备好的打印机现场打印选票再投。

14日的会场分两处。村幼儿园的唱票结果是同意张玉玺参选的有171票,不同意的有152票,弃权的有20票;石东片那边的结果是,同意张玉玺参选的有10票,不同意的有31票,弃权的有一票。同时也有石东片村民向张玉玺反映,负责石东片投票的张树松没有当场当群唱票,而是把票带到别处去“唱的”。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