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陈刚报道)2014年10月23日,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冷水镇冤民胡春良被当地政府从北京强截回原籍后,被构陷非法上访的罪名行政拘留15日,2014年11月6日拘留期满后,宁远县政法委书记下令把胡春良从拘留所内直接接走,又关进宁远县境内一不知名山村的民房内,并有四位政府人员换班24小时看守她,到今天为止,一纸来自当地政法委的指令公民胡春良已被非法关押达9天之久。
胡春良是湖南省宁远县冷水镇神西村人,她的女儿2004年(18岁)因交通事故身亡,经法院判决肇事车主共应给付赔偿金和丧葬费五万元。胡春良一家认为亲人用命换来的钱再多也没法花,所以面对这明显不公的判决她没有表示异议。但是,五万的赔偿款迟迟不给执行。在去法院催要赔偿款的四年中,她多次遭到法院法警的侮辱和打骂,甚至被非法关押。后经证实赔偿款是被执行庭的法警们给贪占了,在她一次又一次不懈的维权后,2008年法院才把赔偿款给她,不甘心身心受辱、权利被侵害的胡春良于2008年5月来北京上访,状告这些贪得无厌的法警们。
然而她第一次来北京上访还没有来得及找到信访口的门,就被闻讯赶到的法院的人抓回以莫须有的罪名拘留10天。这只是非法关押的开始。为了掩盖罪恶,法院买通公安局于2008年8月和2009年10月两次分别非法劳动教养她一年。当地的司法部门买通县电视台把胡春良等访民定性为扰乱社会治安的刁民上电视进行示众,使她和家人的身心都受到严重伤害。她的儿子多次亲眼目睹母亲被警察非法从家中抓走,多次的惊吓和母亲被冤枉入狱致其精神分裂,由于母亲在狱中,胡春良的儿子得不到亲人的抚慰和有效的治疗使病情加重,成为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人。
今年以来随着信访大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地方政府更加有恃无恐地加大打击迫害访民的力度,仅从今年的5月到现在她就遭当地截访的六次强截后行拘。
了解到胡春良现在的境遇后,在北京的上访维权人士一致认为,就算胡春良所谓的非法上访罪名成立,15天的行政拘留已经处罚完毕,从胡春良走出拘留所大门的那刻起,她就应该是自由的,当地政法委以维稳的名义关押她就是典型的党权凌驾于法律之上,是党权对宪法的蔑视和凌辱,更是对公民基本人权的粗暴侵害和践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