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8日星期六

南通任港派出所滥用公权 曹胡萍发微博整夜被传唤(图)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2014116日晚8点许,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任港派出所以“曹胡萍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曹胡萍进行传唤,至次日凌晨3点才释放。

APEC期间,已发生多起南通拆迁征地受害人因买了去北京的火车票而被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任港派出所传唤的怪事。

114日夜10点多,南通崇川区任港派出所两名警察带领一群不明身份的人,以传唤为由将拆迁受害人张来梅强行带走,并顺手牵羊拿走了她家的两部手机。 同时,周永红也遭到了类似的命运,也是在深更半夜被不明身份的人强行带走传唤。巧的是,张来梅与周永红都预先买好了去北京的火车票。

曹胡萍针对上述情况,发微博。其中使用了“绑架”二字,该派出所认为,曹胡萍虚构事实,于是,对曹胡萍进行传唤。曹胡萍是第五位被传唤者。

法律工作者认为,曹胡萍使用“绑架”二字,不属于虚构事实。不明身份的人深更半夜将公民带走,这属于什么行为?有人认为是“非法侵入住宅”,有人认为是“绑架”。对此争议,充其量仅仅是观点不同而已,根本就谈不上“虚构事实”。况且,曹胡萍发微博揭露任港派出所的违法行为,使该派出所恼羞成怒,而滥用公权力进行报复。退一步说,即使曹胡萍发微博揭发任港派出所有什么不当之处,该派出所也应当回避。因为,该派出所与此案有利害关系。任港派出所对曹胡萍的传唤,只能是弄巧成拙,自讨没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