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陈刚报道)本网近日获悉:2014年6月中旬,浙江丽水市缙云县访民卢章根因到北京香山上访被北京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天,拘留期满后当地截访人员直接从拘留所把卢章根接回原籍,构陷寻衅滋事的罪名刑拘、批捕,都没有通知卢章根的家人,开庭采取简易开庭的方式,按照政府的意志枉法判处卢章根有期徒刑2年六个月。
卢章根是浙江省缙云县壹镇镇李坑口村人,因为家庭纠纷遭前妻诬告2000年被缙云县法院枉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2年出狱后就被枉法判刑一事开始上访,由于在浙江省内无理可讲他逐级上访到北京。在上访的过程中出于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他开始举报当地官员的贪腐行为,遭当权者忌恨,2010年他被当地政府从北京抓回,构陷参与邪教的罪名劳动教养2年,在十几年的上访维权过程中他十数次遭京浙两地警方的拘留,多次遭截访人员的暴殴、抢光身上所有的财物和信访材料。
在遭多次的打击迫害后,他的维权意志更加坚定,并掌握了当地官员在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中大肆侵吞征地补偿款的严重违法事实,遂开始举报,因事实俱在、铁证如山,引起当地大贪们的恐慌,利用手中的权利穷凶极恶地打击迫害卢章根。把依法维权、依律举报的卢章根用口袋罪——寻衅滋事关进大牢。这是当地对依法治国的公然对抗,更是对卢章根拒绝收买、不惧恐吓的报复。现在卢章根已就对其的枉法判处提起上诉,对卢章根案本网将继续给予关注。